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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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结论:原notification能否在更换进口商后继续使用取决于其holder结构和BPOM变更规则,不能只通过商业合同把编号“转给”新公司。 如果notification绑定原申请主体,可能需要办理变更、取消/新申请或其他过渡安排。品牌应同步处理标签上的责任企业、2D barcode、进口文件和库存。 对中国…
进口化妆品做印尼Halal不能只提交成品配方。需要建立从原料来源、供应商、生产工艺到境外工厂的可追溯证据,并判断国外Halal证书/认证机构是否在印尼互认或认可体系内。 境外证书并非任何机构签发都自动被BPJPH接受;证书覆盖产品、工厂和原料范围也要核对。 **实务上:**品牌应把中国工厂、原料商、印尼进口商和Ha…
**结论:**中国境内品牌通常不能以境外主体身份直接取代印尼法规要求的当地申请人。BPOM notification需由符合当地资格的企业主体按规定提交,例如具备相应经营/进口条件的印尼公司。 申请主体不仅负责行政提交,还承担上市后合规和与BPOM沟通的责任,因此它与普通销售代理的角色不同。 对中国企业而言,选择h…
中国品牌通常不能以境外公司身份直接成为BPOM化妆品通知申请人。BPOM公开信息列出的申请主体包括印尼境内化妆品工业企业、与当地化妆品工厂进行合同生产的相关经营主体,以及依法从事化妆品业务的进口商。 对中国品牌而言,选择本地进口商/通知持有人时要特别关注法规资产控制:授权书期限、Notifkos账户、产品通知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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