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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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31 条问答,当前第 2/3 页
**结论:**有可能,但必须经过逐市场成分审核后才能确认,不能因为一套配方在中国或欧盟合法就推定全球合法。 各市场的禁用/限用成分、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特殊原料及使用条件并不一致;同一INCI还可能受纯度、杂质、产品类型、使用部位或警示语限制。 对中国企业而言,企业可以追求“global commo…
可以复用大量“技术底稿”,但不能把拉丁美洲理解成一个统一注册市场。 1. 巴西通常需要葡萄牙语资料并按ANVISA路径判断产品类别和regularization方式。 2. 墨西哥及多数西语市场需要按当地西班牙语标签、进口主体和产品类别规则重新审核。 3. 同一检测报告是否可直接采用,要看试验方法、产品版本、实验室资…
沙特配方审核不能简单理解为“照抄GSO就完成”。SFDA确实以GSO 1943等海湾技术标准作为重要基础,但同时会发布本国法规、通告、禁限用要求和可查询的Cosmetic Ingredient Lists,企业应以沙特当前实施要求为最终准入依据。 因此最好建立两层筛查:先按GSO/区域标准审查禁限用、色素、防腐剂和U…
加拿大Hotlist是Health Canada用来说明某些化妆品成分被禁止或限制的重要行政工具:prohibited表中的物质原则上不应存在于化妆品;restricted表则给出浓度、产品类型、警示或其他使用条件。 但Hotlist**不是完整的“正面准用清单”**。Health Canada明确说明,即使某成分没…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
不能默认中国配方可以原样进入韩国。应先用韩国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对禁用/限用物质,并分别检查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正面清单和使用条件;功能性化妆品还要额外符合其有效成分和审查/报告要求。 审核时要穿透复配原料。一个供应商原料可能含有防腐剂、色素、溶剂或带入杂质,单看主INCI会漏掉韩国限值。喷雾、眼…
PerBPOM No.25/2025是印尼现行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基础,并取代此前No.23/2019及其2022修订。审核重点仍应围绕禁用物质、限用物质、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及各自浓度、产品类型、警示和纯度/规格条件展开。 中国企业要避免只用旧版ASEAN或供应商声明做判定。应把25/202…
英国脱欧后的最大长期风险不是流程不同,而是**法规版本分叉**。同一原料可能在EU先禁用/限用,GB稍后跟进、采用不同过渡期,甚至形成不同技术结论。企业如果只维护一个“Europe compliance=Yes/No”字段,很容易把EU结论错误应用到GB。 建议建立双轨法规监控:分别跟踪EUR-Lex/欧委会和UK …
**Placing on the market**通常指某一产品首次在欧盟市场提供;**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则覆盖随后供应链中的每一次提供,包括批发、零售等。新禁限用法规常分别设置两个截止日期:前一个日期后不能再把不符合新规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日期后则连已经进入供应链的…
Article 19要求的核心标签信息包括:Responsible Person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原产国;净含量;最低耐久日期或适用时的PAO;使用注意事项;批号或识别信息;产品功能(若不能从外观明显判断);以及Ingredient List。纳米材料、特定限用成分和某些产品类型还可能触发额外警示。 审核时要同时看…
Regulation (EU) 2026/78属于欧盟对CMR物质的年度衔接性修订之一,自2026年5月1日起适用,并修改了1223/2009的Annex II、III、IV和V。企业不能只检查法规标题中的几个热门成分,而应按附件逐项核对被新增禁用、调整限制或重新定位到特定Annex的物质。 对中国企业最实际的影响是…
美国 ingredient declaration 一般按加入时的优势顺序排列;**1%或以下的成分**在高于1%的成分之后可以不再严格按浓度递减排列。色素有专门规则,部分可在其他成分之后列示;香精/香料复合物在符合条件时可用 ‘fragrance’ 等方式表示,而不是必须把配方中的每个香料化学物逐一展开。彩妆还要结合…
全球 GLOBAL 法规监控 法规情报 阅读 1
全球法规监控应从“订阅新闻”升级成**法规变更到 SKU 的影响闭环**。监控对象至少包括禁限用原料、正面清单、标签字段、宣称、市场准入、GMP、通报系统及过渡期。每条法规事件要记录:发布日、适用日、placing on market/售罄等不同截止点、受影响原料/产品类型、国家和行动人;随后通过配方主数据和标签主数据…
企业应把原料审核从“查一个数据库”升级成可版本化的全球法规系统。每个原料至少建立:INCI/当地名称、CAS/EC号、供应商与规格、功能、使用浓度、使用部位、杂质、来源、纳米状态,以及各国的禁用、限用、正面清单、警示和过渡期字段。审核顺序可按“禁用→限用→正面清单→特殊类别→标签触发→安全评估”执行,并记录法规版本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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