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进口美国的商品还受海关原产地标识规则影响,通常应以清楚、显著、持久的方式让最终购买者知道原产国。
“Made in China”应与实际原产地判断一致,不能被美国经销商地址或“Designed in USA”等表达遮蔽而造成误导。
对中国企业而言,原产国合规主要涉及CBP框架,不能只看FDA化妆品标签页面…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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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进入美国时要同时看 FDA、CBP 和商业进口链。**FDA**负责产品是否符合 FD&C Act/MoCRA:分类、安全、标签、设施注册/产品列名以及必要时的 drug 要求;**CBP**负责海关申报、原产国标记、关税与入境程序,并会与 FDA 的进口审查形成联动;**美国进口商/收货方**则承担合同、报…
中国生产并进口美国的化妆品,原产国标记主要受 CBP 的 19 U.S.C. 1304 和 19 CFR Part 134 管理,而不是 MoCRA 新增义务。原则上,外国原产商品应以醒目、易读并尽可能持久的方式让美国最终购买者知道原产国;对于在中国完成实质性制造且原产国为中国的成品,常见合规表达就是 ‘Made in…
原产国要求要区分“化妆品法规”和“海关原产地法规”。欧盟 Regulation 1223/2009 Article 19 明确要求**进口化妆品标示原产国**,中国生产通常应如实体现 China;美国进口商品则受 19 U.S.C. 1304/19 CFR Part 134 的原产国标记规则约束,CBP关注最终购买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