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
摘要: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为国产化学类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杭州瑞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号为国妆原备字20260035,于2026-02-25已完成备案公示,备案状态为监测期。截至2026-08-23,杭州瑞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原料备案总计:2 件,涉及技术来源有1类,该企业备案新原料分别有聚己内酯-聚氧乙烯-聚己内酯嵌段共聚物、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
基本信息
标准中文名称
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
INCI英文名称
使用目的
新原料备案号
国妆原备字20260035
备案信息
新原料备案人
杭州瑞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10幢南座107室
备案日期
2026-02-25
状态
监测期
国产进口
国产
国家/地区
中国
省市区镇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省/市
浙江省
标签
原料
来源分类
化学
关联信息
备案人「杭州瑞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共备案 2 条新原料
- 监测期
- 监测期
官方来源
备案链接
查看备案信息
常见问题
Q
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是什么新原料?它的备案状态如何?
A
聚乳酸-聚氧乙烯-聚乳酸嵌段共聚物(INCI:)是由杭州瑞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号为国妆原备字20260035,于2026-02-25完成备案公示,当前备案状态为监测期,属于化学类新原料,使用目的为。
Q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A
依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新原料备案需提交备案申请表、原料名称及基本资料、制备工艺与质量标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含毒理学试验报告)、风险评估资料等,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平台在线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完成备案。
Q
新原料备案完成后就可以直接用于化妆品吗?监测期是怎么回事?
A
备案类新原料完成备案公示后即可用于化妆品生产,但需遵守安全监测期管理:自备案完成之日起3年内,备案人应每年通过平台提交新原料使用和安全情况的年度报告。监测期内发现安全问题,药监部门可责令暂停使用或撤销备案。
Q
如何查询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信息?
A
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数据查询平台,输入新原料名称、备案号或备案人名称进行查询;也可通过绿翊合规化妆品新原料目录按名称、备案号、使用目的等条件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