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限量或常规食用量不能覆盖化妆品拟用量时怎么办?
问题摘要
不能仅凭食用历史支持拟申报用量,应补充重复剂量毒性试验及其他必要数据,重新评估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量。
一、法规依据与具体说明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六,应先把食品限量或常规食用量换算到拟申报新原料,并考虑提取率、纯度、成分富集、目标人群、化妆品使用频率和实际暴露途径。若折算后的安全暴露明显低于化妆品拟用条件,可调整申报使用量或使用范围,也可以补充系统毒性及其他风险相关数据。补充试验应形成完整、规范报告,并与已有食用证据共同进入安全评估。安全食用历史主要支持系统毒性资料利用,不能替代皮肤刺激、致敏、光安全或祛斑美白长期作用等与局部使用相关的必要评价。
二、判断与资料准备
安全食用历史不能直接等同于化妆品使用安全。除核对食品原料与拟申报新原料的一致性外,还应比较加工工艺、成分富集、残留物、食用限制与化妆品暴露条件,并据此判断可减免的系统毒性资料范围。
三、适用边界与注意事项
如食品中的限量或常规食用量不能覆盖化妆品拟用条件,或者加工后原料已发生明显变化,应补充毒理学或其他必要数据,不能仅凭原材料可食用得出拟申报新原料安全的结论。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