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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 新原料注册 安全评估 功效宣称 特证申报

国家药监局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实施公告意见,涉及131项制修订项目全梳理

2026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已上市产品变更更新、未上市产品注册备案及过渡期安排。本文系统梳理131项制修订项目,含8项即将实施检验方法、16项原料组分修订及98项现行有效方法。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突破500款,植物原料首次超越化学成第一大类

2026年7月14日,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总量突破500款大关,截至7月16日已达503款。自2021年备案制实施以来5年间从6款飙升至503款,增长84倍。2026年植物原料占比首次超越化学原料成为第一大品类,国产原料占比达85.3%。企业需关注3年安全监测期合规要求,22款原料已被取消备案。

六肽-10完成备案,维琪科技24款新原料领跑行业

2026年7月16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平台公示更新,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的六肽-10(HEXAPEPTIDE-10)顺利完成备案,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60125。这是维琪科技第24款新原料备案,进一步巩固其在新原料备案数量上的行业第一地位。多肽类原料占全部备案的23.1%,持续成为美妆功效原料创新核心赛道。

国家药监局就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内容实施征求意见 三大调整需重点关注

2026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就《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事宜公开征求意见,涉及禁限用原料目录调整、微生物和有害物质限值调整、检验方法补充更新三大类,明确已注册备案产品的变更路径和技术审评中产品的过渡安排。征求意见截至7月21日,企业仅有7天反馈窗口期。

驱蚊酯标准立项获NMPA正式批准,化妆品与农药功效宣称边界再厘清

2026年7月NMPA发布药监综妆〔2026〕53号通知,正式批准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驱蚊酯/IR3535)化妆品标准立项。该原料兼具《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载的化妆品原料与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农药驱蚊有效成分双重身份,《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26类功效中不含驱蚊防蚊,企业不得在化妆品标签上宣称驱蚊功效,否则将按农药管理面临处罚。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今日施行,五大核心变化重塑原料创新路径

2026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59号公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中检院配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同步生效。新规将需注册的新原料功效范围从10项精简为5项,明确可用国际权威机构替代试验方法,并建立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机制,预计将显著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并加速原料上市周期。

海南公示81件普通化妆品拟取消备案,年报逾期整改期已满企业如何应对

2026年7月7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拟依法取消81件未按期提交2025年度报告的普通化妆品备案,涉及12家备案人及境内责任人,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企业可在通告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辩,逾期或申辩未被采纳的,相关产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4项新检测方法7月1日实施,BrdU-FCM与毒代动力学写入安规

2026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第5号公告正式实施,4项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FCM与代谢动力学试验方法为新增方法,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与人体安全性试用试验方法为修订方法。企业须按新方法重新开展毒理学试验,已上市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进口品牌需关注国际数据本土化对接。

化妆品全面禁汞新规7月1日落地,眼部产品防腐体系面临全面重构

2026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第48号公告正式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汞及其化合物》修订标准落地,硼酸苯汞、硫柳汞等有机汞防腐剂从准用防腐剂清单移除并列为禁用原料,眼部化妆品不再享有豁免。企业须全面停用含汞防腐剂配方,已备案眼部产品须申请配方变更,逾期未变更不得继续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