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以化妆品政策科第5786号文件,将一份《化妆品盲文标示等指南(民愿人指南)》制定案送交韩国化妆品协会征求意见,反馈截止8月31日。[1]这份文件把盲文的点高、点径、点间距、字间距、行间距,以及"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的尺寸、白边、分辨率、触觉凸起位置,逐条写成了可直接下单开模的参数。但必须先纠正一个流传中的误读:它不是强制新规。指南开篇即声明自身"不具对外法律效力",正文中的"应当"表述仅供参考;法律层面的依据是《化妆品法》第10条第3项的"可以并行标示",属于授权性条款而非义务性条款。[2][3]

真正值得出口企业重视的,不是"现在要不要改包装",而是韩国已经把化妆品无障碍标示的技术底座铺完了。同一套路径,食品走过、药品走过——药品已在2025年7月21日转为义务标示。[4]当技术参数、检验主体、行政财政支持三件事同时到位,从"可以"切换到"应当"所需的立法动作,远比从零建立标准要小。

一、先定性:法律说"可以",指南说"自愿",但配套已经在位

韩国《化妆品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化妆品外包装须标示品名、营业者商号及地址、全部成分、容量或重量、制造编号、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价格、"功能性化妆品"字样或图案、使用注意事项等事项;第2项规定,一次包装(内包装)在存在二次包装时须标示品名、商号、制造编号、使用期限四项。第3项则写道:标示上述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时,可以为视障、听障人士并行标示盲文或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等。[2]第4项进一步授权食药处处长对这类标示提供行政与财政支持。

这一条的措辞决定了整份指南的性质。韩文原文使用"병행할 수 있다"(可以并行标示),是典型的授权条款;指南正文亦明确记载"本法令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尽管正文中使用了'应当'等表述,亦请仅作参考之用"。[3]换句话说,现阶段不做盲文标注,不构成违反《化妆品法》,也不会因此被拒绝通关或处罚。

但把三个相邻领域并排看,方向就很清楚了:

领域法律依据状态技术文件
食品2025年12月修订《食品等标示广告法》,确立盲文标示依据已发布《食品盲文标示指南》
药品、医药外品2025年7月21日起,常备药品等义务标示已配套转换码标示标准
化妆品2025年7月2日起,第10条第3项授权可以标示2026年8月指南制定案

三个领域共用同一套底层技术参考:盲文依《点字法》与《韩国点字规定》,语音转换码依国立电波研究院的《视障人士印刷物可及性提升用语音转换码活用指南》,手语依《韩国手语语言法》与国立国语院《韩国手语词典》。[3][5][6]差别只在"义务化"的进度不同。药品先转义务,食品以修法加指南落地,化妆品目前停在指南阶段——这更像是排序,而不是例外。

二、立法史解释了为什么走"指南先行"这条路

韩国并非没有尝试过直接强制。2015年,议员朴明在提出修法案,要求药品、化妆品、健康功能食品强制标示盲文;2017年,议员尹素夏再次提出类似议案,两项均未通过国会。[7]2017年5月《点字法》施行时,落地的是14项非强制建议,而非硬性义务。

强制路径受阻的原因不难理解:化妆品包材涵盖纸盒、软管、薄膜袋、玻璃瓶、铝罐,成型工艺差异极大,同一套点高与间距在玻璃瓶上可能成型不良,在薄膜袋上可能直接压穿。在缺乏可执行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写"应当",只会把合规成本转成普遍的既成违规。

韩国的解法是把顺序倒过来:先出参数,再谈义务。这份指南正是那个"参数"。它没有创造任何新义务,而是把"如果要标,怎么标才算标对"这件事讲清楚——点高多少、间距多少、打在哪个位置、由谁检验。等到企业按指南形成产能、模具与检验链条,义务化才有落地基础。

韩国化妆品盲文标示制度沿革时间线:2017年点字法施行、2025年化妆品法修正案施行、2025年药品转义务标示、2026年8月指南制定案与年底正式发布计划

三、24.5万视障者面对的具体问题:不是"看不见成分表",是分不清洗发水和护发素

韩国保健福祉部2026年4月发布的《2025年度登记残疾人现状》显示,截至2025年末,韩国登记残疾人共262万7761名,其中视障者24万5361名,人数仅次于肢体残疾(111万3722名)与听力残疾(44万9269名);视障者中60%以上为70岁以上高龄人群。[8]

这个人群规模决定了政策落点的务实取向。指南把盲文标示内容限定为产品名称一项,而非全成分表或使用注意事项,原因正在于此:视障消费者在浴室或梳妆台上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我手上这一瓶是洗发水还是护发素"。

韩国头部企业早已在自发处理这个问题。爱茉莉太平洋2018年在吕(Ryo)的18款新品容器上加注盲文(含 Hair Strengthener Shampoo),同年为 Mise-en-scène 12款、Illiyoon 3款产品加注产品名盲文;2022年,其开发的硅胶盲文标签获红点设计奖"品牌与传达设计"类别,标签以韩文与英文标注身体清洁、身体乳、洗发水、护发素四类,底部另刻不同形状以辅助区分,开发过程经视障消费者实测,并向首尔国立盲校捐赠。[9]LG生活健康亦在部分产品加注盲文点;中小品牌 Dr. Different 则在其全部18款产品的包装盒与容器上同时加注。[7]

把这段历史与指南对照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结构:指南实质上是把头部企业的自发实践做了标准化。硅胶标签对应指南中"贴纸、点字标签"的替代路径;洗发水与护发素的区分需求,对应指南中"产品名可部分省略,但须能区分使用部位不同的产品"这一条。指南不是凭空设计,而是对既有市场做法的收敛。

四、盲文规格:五个参数决定能不能"摸得出来"

指南给出的规格全部落在毫米级,且区分了"点"与"间距"两类物理量——点太小摸不出轮廓,间距太密会连成一片。[3]下表是逐项对照值:

参数规格(mm)定义
点高0.4 — 0.9半球形圆点中心至底面的距离
点径1.5 — 1.6圆点底面直径
点间距2.3 — 2.5同一方内相邻两点中心距
字间距5.5 — 7.6横向相邻两方同号点中心距
行间距10.0 以上纵向相邻两方同号点中心距

字间距一项按包材材质分档,这是整份指南里最需要与供应商核对的地方:

  • 纸、贴纸:5.5 — 6.9 mm
  • PVC:5.5 — 7.3 mm
  • 铝等金属:5.5 — 7.6 mm
  • 其他材质:准用上述三档规格

此外有一条兜底条款:因容器或包装材质所限,无法按标准点高标示时,可降至0.2 mm以上。这条看似宽松,实际是整份文件最容易被误用的地方——0.2 mm的点高在薄壁软管上勉强能触知,但在货架摩擦、运输挤压之后极易磨损;指南对此的配套要求是"须保证可读性",并在品质检验环节交由专业机构确认。把它当作"成本妥协条款"来用,很可能在后续转为义务时返工。

盲文体系本身,指南要求符合《点字法》第10条项下的《韩国点字规定》(文化体育观光部告示),非韩文盲文则依国际英语盲文委员会的统一英语盲文规定。[3][5]基础结构为6点制(纵向3点、横向2点),编号自左上向下为1、2、3点,右上向下为4、5、6点,组合出63种点型。这意味着中文品牌名若要标盲文,需要先做韩文音译或英文转写,再由点译人员处理——不是把汉字直接"翻"成点。

五、打在哪儿:主标示面右上,距边缘4毫米起

位置规则写得很具体:盲文以主标示面上端为原则,主标示面左右可区分时打在右上端;须避开裁切线、接合面、端部等易损位置,距边缘4 mm以上,并尽量不与普通活字重叠。若一次包装上的盲文被外包装遮挡,或盲文标示会影响产品品质,则外包装亦须同标。[3]

对开模与印前最直接的帮助,是指南按八类常见包材给出了推荐位置。下表可当作包材评审时的对照清单:

包材类型盲文推荐位置转换码推荐位置
塑料瓶盖或瓶身主标示面右上盖或瓶身主标示面右上
塑料圆筒信息标示面标签右上信息标示面标签右上
塑料喷雾盖或泵按压处盖或瓶身主标示面右上
塑料泵头盖或泵按压处盖或瓶身主标示面右上
塑料软管盖或管身按压处盖或管身主标示面右上
玻璃瓶盖或瓶身主标示面上端瓶身主标示面标签右上
薄膜袋(薄型)袋身主标示面右上盲文附近或背面接合部右上
纸盒主标示面或开封面右上主标示面或开封面右上

喷雾与泵头两类值得单独留意:指南把盲文位置指向"泵的按压处",而不是瓶身主标示面。理由不难推想——喷头与泵头通常是消费者在暗处伸手就能触及的第一接触点,且形状相对规整,比弧面瓶身更适合形压。这一条对包材采购的影响很直接:泵头供应商需要具备加装盲文镶件的模具能力,而不只是瓶身厂。

六、印什么:产品名优先,允许缩写但有底线

标示内容仅限产品名称。若容器或包装面积不足,可在"能够识别该化妆品"的范围内只标产品名的一部分——但省略之后仍须能区分使用部位不同的产品,指南举的例子是洗发水与沐浴露必须可区分。[3]此外,"功能性化妆品"字样、使用方法等视障者所需的最低限度信息也可加标,盲文与转换码可以并行。

标示单位为面向消费者销售的最小销售单元。若为保护产品或做捆绑销售而另加纸盒等二次包装,则须确保盲文可读性不因二次包装而下降。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中常被忽略:礼盒装、组合装的外盒若无盲文,消费者拆开后仍会回到"分不清"的原点。

七、工艺选择:形压优先,薄软材质退而求其次

指南明确形压(穿孔)盲文为第一优先——自背面顶压,正面凸起、背面凹入,耐久性最好。仅当容器或包装材质特性不宜形压时,才可改用贴纸、盲文标签,或经验证对人体无害的压印(透明)盲文。[3]三类工艺与包材的对应关系如下:

工艺适用包材主要风险
形压(穿孔)纸盒、纸标签、塑料瓶身、厚膜袋接合部薄纸易压破,堆压后易被压平
贴纸、点字标签塑料软管、薄膜袋、薄膜包装储运中可能脱落
压印(透明)形压困难的不规则或薄壁部位需先验证对人体无害

分材质的注意事项,指南写得很实在:纸类薄纸形压时可能因压力破裂,储运中盲文可能被压塌;塑料容器受内容物温度与膨胀影响,盲文可能变形;玻璃瓶在点型较小时,成型阶段玻璃液可能未完全充填模具而产生不良,且储运中易磕碎;贴纸与压印盲文则存在脱落风险。[3]这些不是理论风险——它们直接对应四类包材四条不同的验证路径,不能共用一份验证报告。

八、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15毫米、300 DPI、四边触觉凸起

指南把"无障碍二维码"统一称为"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即扫描后输出语音或手语视频的电子标示,QR码是其中一种。这部分的技术要求比盲文更接近工业标准,八个参数基本可以直接写进包材规格书:[3][10]

项目要求
尺寸正方形,长宽不超过18 mm,推荐15 mm
白边码体与底色之间须留1 mm以上白色边框
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
印料不褪色墨水、刻印或烙印
触觉定位边框以浮雕或触觉凸起标示,推荐四边全包围
位置主标示面上端右侧优先
边框文字可标注"语音·手语信息提供"
内容一致性须与申报或报告的信息完全一致

触觉定位这一条最能体现设计意图。视障者无法"看见"二维码在哪里,只能靠摸——所以指南要求把二维码边框做成浮雕或触觉凸起,推荐四边全包围;因材质与结构所限做不到时,至少要保证连续两面有凸起,让手指沿边缘能定位到码的位置。[3]这意味着二维码不能只是印上去的一块图案,它本身还必须是一件"可触摸的构件"。

曲面与收缩膜是另一处坑。指南提醒,容器或包装呈曲面、或使用收缩膜时,二维码的识别率会下降。[3]这对接地气的做法是:曲面瓶身的码应当贴在相对平整的标签区域,而不是直接印在弧面上;收缩膜包裹的产品则需在膜内层或膜外另设码位。

扫描后需要提供的信息清单是固定的,共十类:

  • 化妆品名称、营业者商号与地址
  • 该产品使用的全部成分
  • 内容物容量或重量、制造编号
  • 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 功能性化妆品情形下的"功能性化妆品"字样或图案
  • 使用注意事项
  • 功能性化妆品情形下的效能·效果及用法·用量
  • 其他化妆品使用所需信息

两条约束值得单独提出。第一,手语翻译困难时可以省略部分内容,但产品名称与使用注意事项不得省略;第二,语音与手语视频须按申报或报告的信息原样提供,仅在汉字词、专业术语等难以手语表达时,才可省略或以易懂表述替换。[3]换言之,"信息一致性"这条红线不因无障碍形式而放宽——扫码看到的内容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性质上与标签不一致同类。

指南还建议提供目录与条目选择功能,让视障者可以跳到想看的部分,而不是被迫从头听完全部内容。[3]这是一条容易被当作"可选项"跳过的要求,但对实际体验影响很大:一份全成分表加注意事项连续播报,通常超过三分钟。

九、品质检验:为什么要找点译·校正师

指南在盲文与二维码两部分都设了品质检验条款,且都指向外部专业主体。盲文部分建议:在上市前,通过《点字法施行令》第10条规定的点字出版设施,或《点字法》第12条第2项规定的点译·校正师,检验其是否符合点字规格;若因面积狭窄或储运易损而调整点高与间距,也须经上述机构或人员确认可读性。[3][11]手语部分则建议由手语翻译等专家就准确性、可视性进行确认。

这条安排的实际含义是:合规责任留在企业,技术判定交给专业机构。对出口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包材验证环节要多一道外部确认,且这道确认无法用内部质检替代——普通质检能测点高与间距的物理尺寸,却判断不了点译是否准确、缩写后是否仍可辨识。

十、中国的镜像:同样是"药品强制、其他商品鼓励"

把视线拉回国内,会发现两国的制度骨架高度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通过、2023年9月1日施行,其第37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国家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12]

立法说明对此有明确交代:考虑到药品说明书字号过小、误读可能危及生命健康,故对药品与其他商品作区别要求;而"其他商品"范围很宽,涵盖与残疾人、老年人生活相关的食品、保健品等。[12]化妆品正落在"其他商品"这一侧。

而检索现行化妆品标签规章体系可以看到,中国尚未就化妆品盲文或无碍障格式标示制定专门技术要求,相关表述停留在法律层面的"鼓励"。这不是中国滞后,而是两国处在同一路径的不同段落——韩国已经把技术参数写到了毫米级,中国还停在原则性鼓励。

维度中国韩国
法律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37条(2023.9.1施行)《化妆品法》第10条第3项(2025.7.2施行)
对化妆品的要求鼓励提供无障碍格式标签可以并行标示盲文、转换码
专门技术文件暂无指南制定案(2026.8)
药品对照要求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2025.7.21起义务标示

这张表对出口企业有直接用处:同一款产品的韩国包材,若按指南做到位,未来反向适配中国要求时几乎不需改设计,因为两国都指向"盲文+电子无障碍格式"这一组合。反过来,只做中国市场的品牌若计划出海韩国,包材评审时把这两条一起过,比事后改模便宜得多。

十一、出口企业怎么落地:三级路径与一个时间窗口

指南尚未正式发布,正式的《化妆品盲文标示等指南》预计在2026年底前出台。[3]在这个窗口期内,企业不需要立刻全系改版,但应当完成包材盘点与路径选择。按投入从低到高,可分三级推进:

场景建议路径适用条件
新开模、新包材直接做形压盲文+二维码,一次到位模具尚未开制、包装设计未定稿
现有模具、在售产品点字标签或贴纸过渡,先覆盖洗护类模具改造预算受限、SKU数量多
成本严格受限至少做二维码+触觉凸边包材面积过小、形压不可行

优先级排序不必平均用力。指南把盲文内容限定为产品名,本质上解决的是"同类产品区分"问题,因此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身体乳这类同形同色、使用场景在浴室的产品,应当排在最前;彩妆、香水等外观差异明显、使用场景光线充足的产品,紧迫性相对靠后。爱茉莉太平洋与 LG生活健康的历史做法也印证了这一排序——最早加盲文的正是洗护线。

具体动作可以拆成五步:

  1. 盘点包材族:按纸盒、软管、薄膜袋、玻璃瓶、塑料瓶、泵头、喷雾七类归并SKU,识别哪些可共用一套盲文规格
  2. 核对字间距档位:纸与贴纸5.5—6.9 mm、PVC 5.5—7.3 mm、金属5.5—7.6 mm,同族包材若材质不同,规格不能混用
  3. 确认位置与留白:主标示面上端右侧、距边缘4 mm以上,与现有活字、条码、警示语的位置冲突要在打样阶段解决
  4. 锁定点译与外检:中文品牌名需先做韩文或英文转写,再由点译·校正师核校;预留外部确认的时间与费用
  5. 二维码内容对表:把十类信息与现有备案资料逐项核对,特别是全成分与使用注意事项的表述一致性

还有两点容易被忽略。其一,二次包装会吃掉盲文的价值——礼盒、组合装若无外盒盲文,拆开后消费者仍无法区分,指南对此有明确的可读性要求。其二,韩国同期还有包装与环保合规在并行推进,包括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对应的行业文件编制指南,包材改版若能与减量、可回收设计一并考虑,单位成本会好看很多。[3]

最后回到定性。这份指南现在不产生任何强制义务,把它当成"韩国已强制化妆品标盲文"来传播是错的;但把它当成"与己无关的自愿倡议"同样会错判——韩国用九年时间走完了从议案受挫到参数落地的路,药品已完成义务化,化妆品的技术底座已经铺好。对出口企业而言,真正的风险不是今天的标签,而是明年改模具时的被动。

参考文献

  1. 대한화장품협회. 「화장품 점자 표시 등에 대한 가이드라인(민원인안내서)」 제정(안) 의견조회의 건(대한장협제8-316호, 2026.8.7). https://kcia.or.kr/home/edu/edu_01.php?type=view&no=17788
  2. 대한민국 법률 제20901호. 화장품법 제10조(화장품의 기재사항). 2025.7.2 시행.
  3. 식품의약품안전처. 화장품의 점자 표시 등에 대한 가이드라인(민원인 안내서) 제정(안). 화장품정책과-5786호, 2026.8.6.
  4. Korea.net.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将通过盲文和手语视频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 2025.4.18. https://chinese.korea.net/NewsFocus/Policies/view?articleId=270070
  5. 문화체육관광부 고시. 한국 점자 규정. 「점자법」 제10조에 따른 고시.
  6. 국립전파연구원. 시각장애인의 인쇄물 접근성 향상을 위한 음성변환용 코드 활용지침.
  7. Korea JoongAng Daily. Inclusive design gives the blind independence: Folks with disabilities often find that tech forgets their needs. 2019.12.8.
  8. 보건복지부. 2025년도 등록장애인 현황. 2026.4.
  9. Amorepacific Group. Universal Design for All. https://www.apgroup.com/int/en/sustainability/sustainable-life/incorporating-sustainability-into-new-products/universal-design-for-all.html
  10. 식품의약품안전처 고시. 화장품 바코드 표시 및 관리요령.
  11. 대한민국 「점자법 시행령」 제10조(점자출판시설) 및 「점자법」 제12조제2항(점역·교정사).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1日施行)第三十七条. 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306/t20230628_430340.html

常见问题解答

韩国现在是否强制要求化妆品标注盲文?

不是。韩国《化妆品法》第10条第3项规定,标示记载事项时"可以"为视障、听障人士并行标示盲文或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属授权性条款。2026年8月发布的《化妆品盲文标示等指南》为"民愿人指南",正文明确自身不具对外法律效力。目前未标注盲文不构成违法,也不影响通关。已完成义务化的是药品和医药外品,自2025年7月21日起实施。

这份指南什么时候正式发布?企业还有多长准备期?

指南制定案于2026年8月6日由食药处化妆品政策科送交韩国化妆品协会,意见征集于2026年8月31日截止,正式版按计划在2026年底前发布。考虑到包材设计、开模、点译核校与外部检验通常需要三至六个月,2017年前后计划进入韩国市场的新品,建议在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包材评审。

盲文的点高、点径、间距必须做到多少?

指南给出的标准值为:点高0.4至0.9毫米,点径1.5至1.6毫米,点间距2.3至2.5毫米,行间距10毫米以上。字间距按材质分档:纸与贴纸5.5至6.9毫米,PVC 5.5至7.3毫米,铝等金属5.5至7.6毫米。因材质所限无法达到标准点高时,可降至0.2毫米以上,但须保证可读性并经点字出版设施或点译·校正师确认。

无障碍二维码最小可以做多大?有什么强制规格?

须为正方形,长宽最大不超过18毫米,推荐15毫米;面积过窄时可小于15毫米,但要留意识别率下降。此外须留1毫米以上白色边框以区分码体与底色,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使用不褪色墨水、刻印或烙印标示。边框须做成浮雕或触觉凸起供视障者定位,推荐四边全包围,材质受限时至少保证连续两面有凸起。

盲文只标产品名就够了吗?需要标全成分吗?

盲文标示内容为产品名称,不要求标全成分。面积不足时可在能够识别产品的范围内只标部分产品名,但省略后仍须能区分使用部位不同的产品,例如洗发水与沐浴露必须可区分。也可加标"功能性化妆品"字样、使用方法等最低限度信息。全成分等完整信息由语音·手语影像转换码承载,且须与申报或报告的信息完全一致。

中国出口企业现在需要改包装吗?

现阶段不构成强制义务,但建议分三级推进:新开模产品直接做形压盲文加二维码;现有模具的在售产品可用点字标签或贴纸过渡,优先覆盖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等浴室场景同形产品;成本严格受限的产品至少完成二维码与触觉凸边。关键在于窗口期完成包材盘点与规格确认,避免正式版发布后被动改模。

绿翊提示:同一款化妆品进入不同市场时,责任主体、配方限制、标签语言与无障碍标示要求不能简单套用。韩国已把盲文点高、字间距与语音·手语转换码尺寸写到毫米级,并配套点译核校与行政财政支持,虽然当前仍属自愿,但技术底座一旦就位,义务化只是时间问题。绿翊合规提供多市场一体化准入服务,按国家建立差异清单与共用资料包,统筹韩国MFDS注册与功能性化妆品评估、欧盟CPNP与PIF/CPSR、美国MoCRA、东盟通报以及中东市场项目,帮助品牌减少重复准备。计划进入韩国市场的企业,可提交现有包材与配方,先行获取无障碍标示与标签合规的差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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