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绿翊合规问答专栏,累计收法规问答 1000 余条,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新原料备案等关键业务提供权威解答,一站式解决化妆品企业合规痛点。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场地审核更新类型包括哪些,根据实际情况应如何选择?生产场地审核更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系统设置,生产场地审核更新具体维护类型包括:仅地址文字改变、减少、搬迁、不做改变、增加。 仅地址文字改变:因民政或公安部门“四标四实”工作中统一门牌地址,导致原地址由“自编5号”明确为“XX路5号”,生产场地实际未改变的,可选择该选项; 减少:若化妆品生产企业有多个生产地址,且其中一个或多个生产地址不再用于产品生产时,可选择该选项; 搬迁:当生产场所整体由A地址搬迁至B地址时可选该选项;...

生产企业同时存在多个生产地址,应如何填报?

常见问题解答

1、账号注册或更新填报:如企业在账号注册时即存在多个生产地址,则应在“生产场所信息”模块通过“增加”录入多条地址信息;如账号注册后增加了新的生产地址则应通过生产企业场所审核更新模块增加生产地址; 2、受托生产企业信息维护:注册人备案人在普通化妆品(牙膏)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受托企业维护填报生产企业地址时,多个地址间用英文逗号分隔; 3、产品备案填报:具体产品的生产地址,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选择一个或...

哪种情形涉及“企业所属省份更新”?应注意哪些事项?

常见问题解答

当企业地址变更涉及省份信息时,需选择该项更新。注意事项: (1)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省级)改变的,备案人应当重新进行备案。因此,备案人应先注销相关产品后再申请该项变更; (2)在本省内变更地市、区信息的,不属于该情形,可直接进行地址审核更新。...

首次备案或备案变更申请提交后,该条备案申请状态仍显示为“暂存”或“责令改正”,通过【编辑】按钮进入后,提示“备案申请状态已改变,不能改数据”,应如何进行操作?

常见问题解答

出现该提示原因:提交备案申请时,多次点击“提交”按钮,或提交该条申请时有网络波动,导致系统识别申请已进行提交,但实际未进入相应的审核流程; 处理方式: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系统问题反馈”功能详细描述问题,提供产品备案编号等相关产品信息,并附系统提示截图提交咨询处理。...

创建首次备案申请后,由于录入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删除首次备案申请后,备案号领取页面仍处于“已使用”状态,该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由于网络延迟或其他原因导致状态未实时更新,企业可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稍后再重新查看该备案号状态,刷新显示备案号处于“待使用”状态后,即可重新使用该备案编号及产品名称创建新的备案申请。...

《牙膏分类目录》的制定背景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牙膏备案管理、功效宣称等制度框架,同时明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牙膏的功效宣称、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并调整牙膏分类目录。 近年来,我国口腔护理市场高速发展,牙膏功效宣称日益多样化,部分产品存在宣称不规范、夸大功效甚至暗示医疗作用等现象。牙膏的功效如何划分、宣称如何规范,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 本...

牙膏的功效类别及管理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立足口腔科学和行业发展实践,将牙膏功效系统划分为八个类别:基础清洁类、防龋类、抑牙菌斑类、抗牙本质敏感类、减轻牙龈问题类、去渍美白类、抗牙石类和减轻口臭类。每一类别牙膏均明确了对应的功效机理和功效宣称用语,构成了完整的牙膏功效分类技术体系。 《目录》根据牙膏各类功效的风险程度,将功效宣称用语的管理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第一类:基础清洁类。基础清洁是牙膏最基本的功能属性,是所有牙膏均具备的...

《牙膏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常见问题解答

鉴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因此无法参照化妆品制度设立“新功效牙膏”注册通道。当前,《目录》已基本涵盖市场上成熟的牙膏功效类别,但考虑到科技进步与行业发展,未来仍可能出现新的功效类型。为此,《目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为新功效类别的纳入预留了制度空间。同时,对于新的功效机理和宣称用语,经充分论证并形成行业共识后,也可通过该机制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和增补。 ...

《牙膏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常见问题解答

鉴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因此无法参照化妆品制度设立“新功效牙膏”注册通道。当前,《目录》已基本涵盖市场上成熟的牙膏功效类别,但考虑到科技进步与行业发展,未来仍可能出现新的功效类型。为此,《目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为新功效类别的纳入预留了制度空间。同时,对于新的功效机理和宣称用语,经充分论证并形成行业共识后,也可通过该机制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和增补。 ...

《牙膏分类目录》实施过渡期安排

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全面规范牙膏的功效分类与宣称用语管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需要给予行业充足且科学的实施过渡期,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牙膏分类目录〉的公告》立足行业实际,在明确自2027年5月1日起《目录》正式施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了分阶段实施的工作安排: 一是关于新备案产品。自《目录》实施之日起,新备案的牙膏应当符合《目录》规定的牙膏分类编码和功效宣称要求。 二是关于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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