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e-Notification体系区分Single Product、Range of Variants、Palette(s) in a Range和Combination Products in a Single Kit。相同用途、同一制造商、基质相近而仅颜色/香味变化的可按range逻辑管理;palette可按规…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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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CPN建立在有效LTO基础上,由本地获许可的化妆品企业提交。申报核心信息包括产品/品牌名称、variant、产品类型和intended use、本地负责公司、制造商/供应商以及完整成分;受限成分还需要准确申报功能和浓度。FDA在需要进一步澄清时可要求机制说明、原料/产品来源证明、Artwork、使用说明、SDS或…
核查菲律宾合作方LTO时,不能只看“证书有效”。应确认FDA Verification/eServices中的公司名称、地址、有效期和activity与实际业务一致。进口中国成品的主体通常应具有适合化妆品的Distributor-Importer等经营范围;Manufacturer、Trader等许可对应的是不同活动,…
菲律宾的Local LTO和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解决的是两层不同资格。LTO证明本地企业作为cosmetic manufacturer/trader/distributor-importer等具备被FDA许可经营的主体资格;CPN则对应具体化妆品产品。菲律宾FDA当前服务指南也明确…
因为ACD没有建立一个能自动在所有成员国生效的中央产品通知。每个国家仍保留自己的负责主体、电子系统、通知编号、费用、有效期和市场监督机制。例如新加坡通过HSA/PRISM、马来西亚通过NPRA/QUEST,印尼由BPOM管理,菲律宾还要叠加本地LTO。
技术资料可以高度复用,但企业应为每个国家建立独立registra…
ACD统一的是技术框架,而不是发一张覆盖十国的许可证。它协调了化妆品定义、禁限用和准用成分Annex、标签、宣称、GMP、PIF及通知原则,目的在于减少成员国之间的技术壁垒。
但产品实际进入印尼、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或菲律宾,仍由当地主管机关和本地主体按本国系统办理通知、承担上市后责任,并适用当地语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