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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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18 条问答,当前第 1/2 页
**结论:**韩国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区别主要在法定功效类别及其审查/报告要求。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范围,MFDS还规定其他功能类别。 如果产品只做一般清洁、保湿、美化等普通功效,可按一般化妆品管理;一旦使用功能性法定功效,就要确认配方和程序是否满足功能性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特…
**结论:**药机法控制产品身份、允许效能和医药化表达;景品表示法则从消费者误认角度约束优良误认、有利误认及证据不足的夸大表示。 因此即使某句话没有把产品变成药品,也可能因为“日本第一、临床证明100%有效、No.1”等证据不足而违法。 **实务上:**广告审查应同时做“分类边界”和“真实性/比较证据”两条线。 …
日本普通化妆品的允许效能表达有明确边界,应围绕清洁、保湿、整肌、令头发/皮肤保持良好状态等认可范围设计。 治疗炎症、治愈痤疮、促进生发、医学美白等表述可能超出普通化妆品,进入医药部外品或药品领域。 包装、官网、SNS和达人内容都应统一遵守药机法广告边界,不能“标签保守、直播放开”。 日本广告实务还会关注“承认效能…
**结论:**泰国的claim判断要维持化妆品用途边界。改善皮肤外观、清洁、保湿、适当美白/控油等可在法规允许范围内论证,但“治疗痤疮、抗炎治病、促进生发、修复伤口”等会显著提高药品/其他类别风险。 不要只换一个泰文词就认为安全,Thai FDA会看整体用途和消费者理解。 **实务上:**达人脚本和电商标题应与批准…
**结论:**ASEAN Claims Guideline强调产品应维持化妆品用途,不得通过治疗疾病或显著改变生理功能的主张把产品包装成药物。 “控油、改善痘肌外观、舒缓皮肤”与“治疗痤疮、抗炎、治愈皮炎”风险不同;具体还需结合产品组成和整体呈现。 **实务上:**每个成员国的执法和语言理解可能有差异,跨境营销应做…
英国边界判断与产品目的和作用机制有关。普通化妆品可围绕清洁、美化、保护和保持良好状态等功能;若宣称治疗/预防疾病或以药理方式改变生理功能,可能进入medicinal product;符合器械定义和作用机制的产品则可能受medical device规则。 “eczema treatment、wound healing、…
欧盟边界产品没有仅靠一个关键词就能判定的公式,要看产品的主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组成和整体呈现。治疗/预防疾病或通过药理、免疫、代谢作用恢复/纠正生理功能会指向medicinal product;医疗器械则需符合其自身定义和主要作用机制。 “healing、anti-inflammatory、treat eczema…
**结论:**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它们不是六句口号,而是所有标签、广告和数字传播宣称的审查框架。 例如把“符合欧盟法规”说成产品独有优势会涉及legal compliance;用原料体外数据暗示成品人体…
有可能。美国产品定性看整体intended use,不存在“包装没写treat,所以电商可以写治疗”的安全区。 如果Amazon/TikTok明确宣称治疗痤疮、炎症、湿疹、脱发或改变皮肤生理结构,即使实体包装采用普通化妆品措辞,也可能形成drug intended use。 尤其达人直播的高频口语化治疗词最容易失控…
会。FDA判断intended use并不局限于盒子上的一句话,网站、广告、电商详情页、社交媒体及品牌可归属的推广材料都可能成为用途证据。 例如包装写“blemish serum”,官网却写“treats acne inflammation”,整体证据仍可能指向drug。达人内容若由品牌指示、付费或被品牌反复转发,也…
**结论:**FDA并不把Cosmeceutical作为FD&C Act下独立法定类别。市场上“药妆”可以是营销词,但监管上产品仍要落到cosmetic、drug或drug-cosmetic等法律类别。 因此“我们只是药妆,不是药”不能作为规避OTC或新药要求的理由。若文案形成治疗疾病或影响结构/功能的intende…
美国分类首先看intended use:仅清洁、美化、促进吸引力或改变外观的产品可属Cosmetic;用于诊断、治疗、缓解、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的产品会进入Drug定义;同一产品也可能同时是drug和cosmetic。 防晒、祛痘、去屑等存在OTC monograph路径;“抗炎、促进生发、治疗湿疹”等治疗/…
美白淡斑的核心风险在于是否从“改善肤色外观”跨到“改变色素生理或治疗疾病”。 中国祛斑美白属于特殊化妆品,韩国美白属于功能性化妆品,日本特定美白功效往往关联医药部外品;美国直接治疗melasma或病理性色素沉着会提高drug风险。 因此应把Brightening、Dark Spot、Melanin、Melasma分…
先看结论:祛痘边界必须同时审查成分和宣称。 美国对acne treatment存在OTC M006路径;欧盟若声称治疗痤疮,可能进入药品边界;东盟的Claims Guideline也区分治疗性与化妆品用途。仅写“blemish-prone skin”或“控油”并不自动安全,仍要看整体语境和证据。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
**结论:**判断点是产品是否仅改善头发/头皮外观和状态,还是声称预防、治疗脱发或促进生发。 “减少断发、令发丝看起来浓密”与“激活毛囊、增加新发生长、治疗雄激素性脱发”不是同一层级。美国后者明显趋向drug;中国、日本、韩国有各自特殊/功能性或医药部外品路径。 **实务上:**产品名、达人视频和搜索广告也应纳入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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