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注册送检样品必须与申报配方和上市产品一致吗?
问题摘要
必须保持可追溯的一致性。注册检验样品应按拟申报配方和生产工艺制备,样品名称、批号、配方、生产企业及包装信息应与检验委托和申报资料相互对应;后续上市产品也应符合获准注册的配方、执行标准和标签。送检后随意改配方、工艺或产品名称,可能导致报告无法使用或需要重新试验。
一、需要核对的“一致性”
- 送检配方与系统申报配方一致
- 样品批号、生产日期和生产记录可追溯
- 样品名称与检验报告、标签样稿一致
- 生产企业、生产场地与申报信息一致
- 试验使用方法和申报拟定使用方法一致
二、送检后改配方怎么办?
应先评估改动对检验项目、安全评估、功效评价及标签的影响。若原样品不再代表申报产品,原报告可能不能直接沿用。
三、试制样能否送检?
应能代表拟上市产品,并具有完整配制和留样记录。不同试验使用不同批次时,还应评估批次间差异并建立清晰对应关系。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国家药监局2019年第72号公告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32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