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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绿翊合规问答专栏,累计收法规问答 1000 余条,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新原料备案等关键业务提供权威解答,一站式解决化妆品企业合规痛点。

如何规范填报《化妆品备案变更信息表》?

常见问题解答

备案人填报变更内容和变更理由时应清晰简洁、准确完整,并与实际变更事项相一致,应明确具体变更事项,并写明变更前后的内容,示例如下: 1、变更事项:产品执行的标准-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 (1)变更前:菌落总数指标≦500CFU/g (2)变更后:菌落总数指标≦100CFU/g (3)变更内容:修改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中的菌落总数限值 变更理由: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

备案检验报告哪些内容可以通过出具补充检验报告或更正函的方式进行变更?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产品检验报告中载明的产品信息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由于更名等原因,导致检验报告中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等不影响检验结果的信息与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补充检验报告或者更正函。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明确,化妆品企业因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不影响检验结果的事项发生改变,或发现检验报告打印错...

备案补充检验报告应如何对变更内容进行说明?

常见问题解答

补充检验报告应明确变更内容及变更前后的具体信息,如变更产品(样品)名称,应在补充事项及说明中明确“变更前产品(样品)名称为A”“变更后产品(样品)名称为B”,并说明具体理由,不得笼统地将变更内容表述为“变更产品(样品)名称”以及变更理由为“根据需要”。...

变更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的几种情形及检验报告提交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1、仅文字性变更。因民政或公安部门“四标四实”行动中对门牌编号进行确认调整(如“自编X号”变更为“XX路X号”),可提交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免除提交拟变更场地生产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增项/扩项/减项。新增、扩充或删减生产许可项目,导致生产车间或布局发生部分改变(如新增楼层用作粉单元生产,原膏霜乳产品仍在原生产单元生产),备案人可如实提交生产许可变更情况及...

制定化妆品产品标准时应注意什么?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品类繁多,生产工艺、产品剂型、功效类别、作用部位、使用方法等多因素相互交叉。因此,在制定化妆品产品标准时,首先应明确产品的类别划分,并进一步对不同类别产品设置相应的要素。根据《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制定化妆品产品标准必须清晰界定标准覆盖的产品类别,标准起草者可以根据标准的定位和规范目标,从不同维度界定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用于界定类别的文字描述需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可以清晰、准确、显著地区分本类...

制定化妆品产品标准有哪些通用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针对具体技术要求,《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规定化妆品产品标准应设置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指标、检验规则、净含量、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素,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障体系。...

《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的修订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常见问题解答

近年来,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范引领下,我国化妆品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据统计,2025年中国化妆品产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1.1万亿元,同比增长2.8%。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从1980年的70余家越升2026年的6000余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美妆消费市场。 随着产业的高速发展,化妆品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的需求和高品质生活向往的重要日用消费品。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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