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包装尺寸或形状使某些信息实际无法直接印在容器/外包装上时,Article 19允许把特定注意事项和Ingredient List等信息放在附带或固定的leaflet、label、tape、tag或card上,并在包装上使用规定的“手册/说明”符号指引消费者。它不是基于企业觉得版面难看,而是基于客观的空间或形状限制。
…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21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21 条问答,当前第 2/2 页
欧盟并不是所有信息都必须在瓶身和外盒完整重复。Article 19原则上要求RP信息、净含量、耐久/PAO、注意事项、批号、产品功能等按规定出现在容器和包装上;Ingredient List则可以只列在外包装上。对于尺寸或形状确实无法承载的信息,法规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借助leaflet、label、tag或card,并用…
Article 19要求的核心标签信息包括:Responsible Person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原产国;净含量;最低耐久日期或适用时的PAO;使用注意事项;批号或识别信息;产品功能(若不能从外观明显判断);以及Ingredient List。纳米材料、特定限用成分和某些产品类型还可能触发额外警示。
审核时要同时看…
同时是 Drug 和 Cosmetic 的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两套适用标签义务,不能二选一。通常 OTC drug 信息要按 21 CFR 201.66 组织为 **Drug Facts**,包括 Active ingredient、Purpose、Uses、Warnings、Directions、Other inform…
中国生产并进口美国的化妆品,原产国标记主要受 CBP 的 19 U.S.C. 1304 和 19 CFR Part 134 管理,而不是 MoCRA 新增义务。原则上,外国原产商品应以醒目、易读并尽可能持久的方式让美国最终购买者知道原产国;对于在中国完成实质性制造且原产国为中国的成品,常见合规表达就是 ‘Made in…
测试数据能否复用,关键看**产品是否实质相同、方法是否被目标市场接受、样品和使用条件是否匹配**。同配方、同包材、同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和微生物数据通常具有较高复用价值;防腐挑战试验若方法、菌株、判定标准符合目标市场/评估师要求,也可作为共同证据。功效测试则更依赖宣称文本、受试人群、统计设计和当地广告规则,不能只凭“做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