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虽然具体法律体系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风险:当产品宣称从“清洁、改善外观、保持皮肤良好状态”进入治疗疾病或改变生理功能时,普通化妆品路径可能不再适用。澳大利亚TGA会根据成分、使用方式和claims判断是否属于therapeutic good;新西兰则要评估是否超出Cosmetic Products Gr…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8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8 条问答,当前第 1/1 页
产品已经注册,并不自动等于所有广告内容都可以自由发布。Dubai Municipality当前服务目录单独设置了**Permit to Advertise Consumer Products**,说明消费品的市场准入与广告宣传属于不同监管动作。对于功效护肤、祛痘、美白、防脱等边界产品,广告文案还可能反过来影响产品是否仍…
日本普通化妆品的允许效能表达有明确边界,应围绕清洁、保湿、整肌、令头发/皮肤保持良好状态等认可范围设计。
治疗炎症、治愈痤疮、促进生发、医学美白等表述可能超出普通化妆品,进入医药部外品或药品领域。
包装、官网、SNS和达人内容都应统一遵守药机法广告边界,不能“标签保守、直播放开”。
日本广告实务还会关注“承认效能…
会。FDA判断intended use并不局限于盒子上的一句话,网站、广告、电商详情页、社交媒体及品牌可归属的推广材料都可能成为用途证据。
例如包装写“blemish serum”,官网却写“treats acne inflammation”,整体证据仍可能指向drug。达人内容若由品牌指示、付费或被品牌反复转发,也…
美国分类首先看intended use:仅清洁、美化、促进吸引力或改变外观的产品可属Cosmetic;用于诊断、治疗、缓解、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的产品会进入Drug定义;同一产品也可能同时是drug和cosmetic。
防晒、祛痘、去屑等存在OTC monograph路径;“抗炎、促进生发、治疗湿疹”等治疗/…
阿联酋判断普通化妆品还是药品/边界产品,核心仍是产品预期用途、成分和宣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或保持皮肤良好状态属于典型化妆品功能;如果宣称治疗痤疮、炎症、湿疹、促进创伤愈合、治疗脱发等,或者使用具有明确药理用途的成分,就应重新评估产品分类。
因此“在其他国家是化妆品”不能直接复制结论。企业应把英文和阿拉伯文产品名、…
祛斑美白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列为特殊化妆品,因为它涉及对皮肤色素相关功能的较强干预,属于风险和功效要求更高的类别。产品上市前需要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并在配方、安全评估、功效评价、标签和生产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
注册获批也不代表可以无限扩大宣称。产品名称和广告应围绕获批的化妆品功效,不应转化为“治疗黄褐斑、治疗色素…
GB化妆品宣称仍沿用与EU 655/2013相近的六项Common Criteria逻辑: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知情选择。除此之外,广告还受英国ASA/CAP Code以及现行消费者保护/不公平商业行为规则约束,网页、达人内容、Before/After等都可能被审查。
因此同一份EU claim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