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法》和 GMP留样的要求,对于境外的注册人备案人有什么区别?
《办法》已于 2022 年 1月 1 日实施,《办法》中关于留样的规定也就同步实施了,企业应当在 1月 1日就要开始留样,但是对于留样地点、留样管理等细化要求,《办法》没有细化要求。 GMP 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实施,GMP 对留样地点、数量包括管理要求都非常的细化。对于境外的注册人、备案人,7月1日起也要按照GMP相关的细化要求进行留样,其中在政策问答中就提出来了,因为境外的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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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已于 2022 年 1月 1 日实施,《办法》中关于留样的规定也就同步实施了,企业应当在 1月 1日就要开始留样,但是对于留样地点、留样管理等细化要求,《办法》没有细化要求。 GMP 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实施,GMP 对留样地点、数量包括管理要求都非常的细化。对于境外的注册人、备案人,7月1日起也要按照GMP相关的细化要求进行留样,其中在政策问答中就提出来了,因为境外的注册人...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对于同时自主生产和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可以分别建立,也可以整合成一个,基本要求是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国家局化妆品生产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一)中的答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执行同一质量管理体系,受托生产企业接受该注册人、备案人的委托生产化妆品时,该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可以聘用同一个自然人担任质量安全负责人。上面问题中 B 如果是“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且 B 的产品委托 A 生产,可以聘用同一个自然人担任质量安全负责人。...
国家局化妆品生产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一)中的答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执行同一质量管理体系,受托生产企业接受该注册人、备案人的委托生产化妆品时,该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可以聘用同一个自然人担任质量安全负责人。上述答复中未说应当“全部委托”。...
1.《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留存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样品备查。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如果同一集团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不超出同一地级市或者同一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可以在其中一个企业“所在地”留样,留存样品数量应当...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违反的条款请参照正式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根据上述表述,该公司在后续监督检查中,极可能被判定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相应法律责任。...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是否需要建立体系,先看是不是在适用范围内。...
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级分类,如何自查,根据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制度和程序。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
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