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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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学专业可否担任质量安全负责人?

生产经营

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能力、经验,能够承担企业生产规模、产品数量、生产许可项目的范围对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专业教育或培训背景的前提下,更加强调 “知识和能力”。企业应当对质量安全负责人开展培训,确保质量安全负责人持续更新质量安全管理知识,满足履职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负责人管理和...

第七条第三款(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这里能否明确一下质量安全问题的范围和有关文件的类型?

生产经营

首先要书面规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不合格品的决策有关文件(第四十四条)。由于企业生产规模、产品数量、生产许可项目的范围差异,面对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存在很大不同,建议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分级分类,一些生产质量管理中常态化的问题可以不列入需要质量安全负责人处置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质量安全负责人产品放行的职责授权给他人负责后,放行记录必须还要由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吗?

生产经营

被指定人员在协助履职过程中按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如实记录履职的内容、时间、具体事项等,确保协助履职行为可追溯。协助履职就是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规定的“职责”。上述情况放行记录由被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转移给被指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