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
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
内容摘要
摘要
规定在澳大利亚供应的化妆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成分表,并明确成分排列、命名和展示方式。通常应按质量或体积降序列出成分,也允许把含量不足 1% 的成分和色素按规则排列;香味或香精可用规定通用词表示,附带或不具功能的微量成分在特定条件下可不列。成分名称可使用英文名称或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该标准聚焦消费端信息披露,不替代 AICIS 对工业化学品引入的要求,也不决定产品是否属于治疗用品,因此应与分类和原料制度配套核对。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澳大利亚
Jurisdiction (EN)
Australia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澳大利亚联邦
一级分类
信息标准
二级分类
联邦立法文书
主题范围
标签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法令号 / 标准号
F2020L01469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0-11-24
实施日期
2020-11-25
法规状态
现行有效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官方as made版本日期为2020-11-24;一般自注册后次日生效。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Assistant Treasurer / Australian Government
发布部门 (中文)
澳大利亚助理财长/澳大利亚政府
主管机构 (EN)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主管机构 (中文)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法规关系
Replaced the former cosmetics ingredient labelling stan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