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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Revision of the Scope of Cosmetic Efficacy Claims 化粧品の効能の範囲の改正について
    亚太 现行有效 行政通知
    日本 日本 发布:2011-07-21 实施:2011-07-21 Notification No. 0721001
    宣称 功效范围 广告 标签 药妆边界
    明确普通化妆品可以使用的功效表达范围,是日本产品命名、包装、广告及电商页面文案审核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将拟用日文宣称逐项对应允许范围,避免出现治疗、预防疾病或超出轻微作用的表述,否则产品可能被认定为医药品或医药部外品,或者构成违反PMD Act的夸大广告。中国出口企业还应审查图片、使用前后对比、消费者…
  • Ministerial Ordinance on Standards for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 Quasi-drugs, Cosmetics and Regenerative Medical Products 医薬品、医薬部外品、化粧品及び再生医療等製品の品質管理の基準に関する省令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质量规范
    日本 日本 发布:2004-09-22 实施:2005-04-01 MHLW Ordinance No. 136 of 2004
    GQP 质量保证 放行 供应商管理 召回
    规定化妆品制造销售业者在上市环节应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化妆品章节要求配置质量保证负责人,并通过准用条款落实质量管理职责、市场放行、制造商及受托方监督、质量信息和质量不良处理、回收、文件与记录等要求。对于中国生产、日本进口销售的产品,日本制造销售业者不能仅依靠工厂检验报告,还应建立对境外制造所的评价、…
  • Ministerial Ordinance on Standards for Post-marketing Safety Management of Drugs, Quasi-drugs, Cosmetics, Medical Devices and Regenerative Medical Products 医薬品、医薬部外品、化粧品、医療機器及び再生医療等製品の製造販売後安全管理の基準に関する省令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安全规范
    日本 日本 发布:2004-09-22 实施:2005-04-01 MHLW Ordinance No. 135 of 2004
    GVP 上市后安全 投诉 不良反应 安全措施
    建立医药品、医药部外品和化妆品等产品的上市后安全管理标准。化妆品制造销售业者须根据其许可类别配置安全管理责任和程序,收集来自消费者、医疗人员、经销商及境外制造商的安全信息,评价风险并在必要时采取标签修订、停止销售、回收或向主管机关报告等措施。中国工厂和品牌方应在质量协议中明确投诉与不良反应信息的传递…
  • Standards for Cosmetics 化粧品基準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技术标准
    日本 日本 发布:2000-09-29 实施:2001-04-01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fication No. 331 of 2000
    禁用成分 限用成分 防腐剂 紫外线吸收剂 色素
    日本化妆品配方合规的核心成分标准,基于药事法律授权规定原料不得产生卫生危害,并通过附件管理禁用成分、限量或条件使用成分、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等。标准自 2001 年实施后取代旧的化妆品质量和原料标准,后续经多次告示修订。日本普通化妆品通常采用制造销售许可、品目届出和企业责任体系,而具有特定…
  •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of the Act on Securing Quality, Efficacy and Safety of Products Including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医薬品、医療機器等の品質、有効性及び安全性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施行規則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实施法规
    日本 日本 发布:1961-02-01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inance No. 1 of 1961
    许可 品目届出 责任技术者 进口 记录
    细化PMD Act授权的行政程序和技术要求,覆盖化妆品制造销售业、制造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申请、许可、变更、届出、记录和监督。对境外产品而言,进口主体通常作为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承担上市责任,并须确认外国生产环节、产品品目资料、标签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要求。该省令为动态整合文本,办理业务时需同时查阅…
  • Act on Securing Quality, Efficacy and Safety of Products Including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PMD Act) 医薬品、医療機器等の品質、有効性及び安全性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日本 日本 发布:1960-08-10 Act No. 145 of 1960
    制造销售许可 制造许可 品目届出 标签 广告
    日本化妆品监管的上位法,规定化妆品及医药部外品的定义、制造销售业和制造业许可、外国制造场所、产品上市责任、标签、广告、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召回与处罚。普通化妆品一般不逐品审批,但制造销售业者须按品目办理届出并确保符合化妆品基准;具有防脱发、美白等法定功效的药用化妆品可能归入医药部外品并适用批准制度。…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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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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