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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

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
马来西亚 亚太 东盟(ASEAN) 现行有效(经修订)
内容摘要
关键词
摘要

构成马来西亚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的法定基础,并授权药品管制局管理相关产品。化妆品监管已从传统注册转为自 2008 年实施的通知制度,企业在制造、销售、供应、进口或持有用于销售的化妆品前,应通过 NPRA 系统完成通知并持续符合东盟化妆品指令及马来西亚控制指南。通知持有人负责产品安全、质量、标签、PIF 和上市后事项;NPRA 可取消通知并采取执法措施。官方专题页集中发布现行指南和 ACD 附件更新,适合数据库作为稳定主管部门入口。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马来西亚
Jurisdiction (EN) Malaysia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东盟(ASEAN)
一级分类 实施法规
二级分类 附属法规
主题范围 综合监管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法令号 / 标准号 P.U. (A) 223/1984
原文语言 英语;马来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法规状态 现行有效(经修订)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法规为1984年文书;化妆品通知程序自2008-01-01实施,具体原始发布日期待官方公报补录。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Minister of Health, Malaysia

发布部门 (中文)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

主管机构 (EN)

Drug Control Authority /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主管机构 (中文)

药品管制局/国家药品监管局

官方来源
官方来源类型 官方监管机关专题页
官方来源域名 npra.gov.my
官方原文页面 查看
法规关系

Made under the Sale of Drugs Act 1952; implements ASEAN notification system

质量备注

当前先采用NPRA官方法规说明页,后续可补录官方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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