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结论:因为“同一配方”不等于“同一法定成分表”。不同市场对成分名称体系、排序阈值、色素集合表示、香精/香料过敏原、微量成分和纳米标识都有差异。
例如日本需要使用日本全成分表示名称,欧盟有特定香料过敏原及[nano]要求,美国适用自己的ingredient declaration规则,中国又有0.1%其他微量成分的…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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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通常做不到“一张包装原样全球销售”。共同英文设计可以作为母版,但法定字段、语言、责任主体地址、日期/PAO、原产国、警示和成分命名规则会随市场变化。
美国的PDP/Information Panel逻辑、欧盟Article 19、东盟本地语言要求、日本全成分名称、中国中文标签都不能简单合并成一个统一规则…
一张英文包装无法自然满足所有国家,核心障碍不是语言,而是**法定字段和字段逻辑不同**。美国要求 PDP/Information Panel、英文法定信息及特定净含量表达;欧盟要求 RP 地址、进口品原产国、批号、PAO/最低耐久期、成员国语言适配;日本需要按本地制度标示製造販売業者、批号及日文全成分等;东盟虽有统一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