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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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74 条问答,当前第 4/5 页
澳大利亚主要用途为保护皮肤免受UV伤害的**primary sunscreen**通常属于therapeutic good,需要在供应前纳入ARTG;一些secondary sunscreen也会因为SPF或呈现方式进入TGA体系。相反,满足排除条件的某些彩妆、润唇或保湿类secondary sunscreen可作为化…
澳大利亚需要先做“两层判断”。**AICIS**主要管理作为工业化学品被引入澳大利亚的化妆品原料,进口商/制造商要判断每种化学品是否在Australian Inventory、属于何种introduction category并履行登记、申报和记录义务;**TGA**则在产品因为治疗目的、特定成分或宣称而成为thera…
韩国儿童和婴幼儿化妆品并不是另一个完全独立的“注册类别”,但目标人群会显著提高配方、安全和标签风险控制要求。企业应特别审查刺激/致敏性较强原料、香精、防腐体系、误食误用可能性,并根据年龄和使用部位设置恰当注意事项。 风险评估不能只做成人数据外推。婴幼儿皮肤屏障、体表面积/体重比例和使用行为不同,清洁、保湿、湿巾、防晒
韩国防晒通常作为功能性化妆品管理。产品配方必须使用韩国允许的UV filter并满足浓度和使用条件,同时拟标示的SPF、PA以及防水相关宣称需要有符合MFDS要求的测试资料支持。 功能性审查/报告决定的是产品能否以相应防晒功能上市,SPF/PA数据则决定可以标示到什么等级,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企业还要保证送检样品与最终…
韩国美白、抗皱、防晒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一般路径是由责任销售业者针对产品向MFDS进行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或在满足法规规定的标准化条件时采用报告路径。是否可报告,取决于有效成分、功效、剂型、规格和试验方法等是否与MFDS已规定或认可的条件相符。 防晒产品还需准备SPF、PA及适用时的防水SPF资料;美白和抗皱需有对应…
韩国“功能性化妆品”是法定类别,不等于泛化的“功效护肤”。MFDS列明的功能性范围包括美白、改善皱纹、防晒,以及特定的祛痘缓解、特应性倾向皮肤干燥、妊娠纹、染发/脱色、防脱等用途。 是否进入功能性体系,要看最终韩文claim和配方。普通保湿、清洁或外观改善可以仍是一般化妆品,但一旦使用法定功能性功效,就需按规定审查或…
中国化妆品进入韩国,首先要确定具备资格的**Responsible Cosmetic Distributor(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由其承担进口后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上市后责任。境外中国工厂负责制造,但不能替代韩国本地责任销售主体。 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路径不同:美白、抗皱、防晒等及韩国法定的其他功能性类别,…
中国防晒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需要在上市前完成注册,并使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准用防晒剂及其浓度、组合和使用条件。SPF、PA/UVA和防水性能不是包装设计参数,而是需要通过相应功效评价方法获得并与标签宣称一致。 企业应重点核对四层:配方中的每个UV filter是否合法且在限值内;成品实测SPF/PA是否支持…
不是。进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主要说明该原料具有中国既往使用基础,并不等于任何浓度、任何部位、任何产品都可以无限制使用。 企业仍要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限用、准用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等条件,并确认实际原料的来源、规格、杂质和使用场景。儿童、眼周、黏膜、喷雾等暴露条件也可能改变安全结论。IECIC适合做“…
中国《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不是把所有宣称都规定成同一种试验。不同功效允许采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等不同证据路径;但对法规明确要求较高的功效,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证据等级完成评价并形成摘要。 实务上,防晒、祛斑美白、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有更严格的注册和测试要求;抗皱、紧…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把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纳入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原因在于这些产品通常具有更高的安全风险、功能强度或消费者误用风险,需要在上市前进行更严格的技术审查。 企业不能通过弱化产品名称绕开分类。例如产品实际具有防晒功能并作SPF/PA宣称,就不能按普通护肤备案…
新加坡配方首先要符合HSA采用的最新版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Annex,防晒UV filter只能在允许清单、浓度和使用条件内使用。SPF、UVA以及耐水宣称必须有适当试验支持,并遵循ASEAN Sunscreen Guideline的消费者沟通原则,避免Sunblock、100% prot…
马来西亚的防晒指南不鼓励或禁止会制造绝对保护印象的用语。**Sunblock**暗示能完全阻断太阳辐射,**Waterproof/Sweatproof**暗示在水或汗液环境中保护不会下降,这与真实防晒性能和消费者正确使用方式不符,因此存在明显误导风险。 更合规的做法是用经测试支持的SPF/UVA及Water Resi…
泰国防晒宣称需要同时满足本国规则和ASEAN防晒框架。SPF50+应有相应标准化试验支持;UVA、耐水等表述也要有匹配证据。Sunblock或暗示“完全阻断紫外线”的说法容易造成错误安全感,“Waterproof”“Sweatproof”这类绝对不受水/汗影响的表达也应避免。 如果使用Water Resistant等…
PerBPOM No.25/2025是印尼现行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基础,并取代此前No.23/2019及其2022修订。审核重点仍应围绕禁用物质、限用物质、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及各自浓度、产品类型、警示和纯度/规格条件展开。 中国企业要避免只用旧版ASEAN或供应商声明做判定。应把2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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