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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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74 条问答,当前第 2/5 页
进入ARTG并不意味着治疗性防晒获得了“永久批准”。对Sponsor来说,真正的责任从上市开始:必须持续保证ARTG条目、实际配方、标签宣称和所持证据彼此一致。尤其是SPF、broad spectrum、water resistant等性能宣称,应有符合适用标准和TGA要求的证据支持;如果后续测试、供应商变化或产品信息…
先看结论:韩国防晒属于功能性化妆品重点类别,SPF、PA宣称与允许的UV filters、最终配方测试和MFDS程序相互关联。 不能只拿欧盟SPF报告就默认满足韩国全部要求;应确认测试方法/资料接受、UV filter合法性及审查或报告路径。 对中国企业而言,MFDS在2026年仍有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则优化动态,草…
**结论:**韩国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区别主要在法定功效类别及其审查/报告要求。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范围,MFDS还规定其他功能类别。 如果产品只做一般清洁、保湿、美化等普通功效,可按一般化妆品管理;一旦使用功能性法定功效,就要确认配方和程序是否满足功能性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特…
日本防晒产品仍需先核对可使用的紫外线吸收剂/散射剂及相关标准,再以适当方法支持SPF、PA等表示。 SPF和PA不能只引用原料供应商理论值,最终产品和实际配方应有对应测试;防水等附加宣称也需证据。 标签还要满足日本全成分表示和製造販売業者等一般化妆品要求。 防晒配方迁移时还要核查色素、防腐剂等一般成分要求,不应只…
先看结论:Sunblock、Waterproof、Sweatproof等绝对化词汇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完全阻隔、完全防水或无需补涂,与ASEAN/马来西亚防晒宣称原则不符。 更合规的表述应与实际SPF/UVA及耐水测试结果一致,并清楚给出使用和补涂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SPF50+”也不是营销自由数字,需要相应测…
泰国防晒宣称需基于实际测试,并符合Thai FDA/ASEAN对SPF、UVA和防水类表述的要求。 Waterproof、Sweatproof、Sunblock等绝对词容易造成完全防护的误解,通常应使用法规/指南接受的更准确表述并有相应测试。 同时核对UV filters是否在泰国实施的正面清单和浓度条件内。 执…
**结论:**印尼防晒审核首先要按BPOM现行成分技术要求确认UV filters及最大浓度,再核对SPF/UVA测试、产品分类和标签/宣称。 SPF数字不是配方“理论计算”即可使用,防水、广谱等额外宣称也应有相应证据。 **实务上:**如果从欧盟防晒配方迁移到印尼,应重新核对PerBPOM 25/2025等现行附…
**结论:**东盟防晒宣称既要有测试支持,也要避免绝对化。SPF50+、UVA保护和water resistance需要按ASEAN相关指南/成员国要求证明;Sunblock、完全防水等容易暗示不现实的完全保护。 UV filters还要符合ACD相应正面清单及浓度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上市到各国时还要检查本地语…
先看结论:ASEAN安全评估应以完整配方和实际使用情境为基础,综合原料毒理、浓度、杂质、暴露、局部耐受、微生物、稳定性和成品安全数据,而不是仅收集原料SDS。 安全评估内容通常作为PIF的重要组成,责任公司需能在检查时解释安全依据。 对中国企业而言,对儿童、眼周、防晒或高暴露产品,应增加针对性评估和必要数据。 同…
ASEAN PIF可建立Core PIF,通常围绕行政/产品资料、原料质量、安全、成品质量与安全、功效支持等组成,并应可供当地主管机关查阅。 中国企业可以维护一个英文核心档案,再按国家补当地holder、notification、标签、授权和实施差异。 **实务上:**PIF不是提交一份PDF就结束,而是上市期间持…
作为GB化妆品销售的防晒产品需要使用合法UV filters,并以适当测试支持SPF/UVA等宣称,同时避免“100% protection/sunblock”等误导性绝对表述。 英国与EU成分规则可能逐步分化,因此不能永远只查EU Annex VI。 防晒标签还应包含安全使用信息并与功效测试条件一致,防水/耐水主…
欧盟防晒仍属于化妆品,但UV filters必须符合Annex VI,宣称应遵守欧委会防晒产品建议和一般化妆品宣称规则。 SPF数字应由适当方法支持;UVA保护需要达到相应保护水平并采用合适标识。Sunblock、100% protection等绝对表述通常不适当,因为会暗示完全阻断紫外线。 Water resis…
Annex I要求CPSR考虑包装材料相关信息,是因为安全结论针对的是“最终上市产品”,而配方可能与容器发生吸附、迁移、腐蚀、渗透或稳定性相互作用。 对高酒精、酸碱、精油、防晒剂或泵/软管体系,包材相容性尤其重要。供应商食品接触或材料合规声明不能自动替代化妆品实际相容性数据。 CPSR中应至少说明包装材质、相容性依…
DHHB在Regulation (EU) 2026/909下仍可作为Annex VI UV filter使用,最大浓度为10%;新增关键点是DnHexP作为不可避免的痕量杂质不得超过10 ppm。 不符合新条件的含DHHB化妆品自2027年1月1日起不得再投放欧盟市场,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再在市场上供应。 品…
欧盟配方审核应把五个Annex当作不同性质的控制清单,而不是只搜索“有没有这个INCI”。 Annex II为禁用物质;Annex III为限用物质及产品类型/浓度/警示条件;Annex IV是允许色素;Annex V是允许防腐剂;Annex VI是允许UV filters。对于色素、防腐剂和防晒剂,通常要确认是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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