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CosIng首先是欧委会维护的化妆品成分信息数据库,收录名称和相关信息并不等于对每个成分作出“批准可用”的行政决定。
真正的合法性要回到Regulation 1223/2009正文与Annex II禁用、Annex III限用、Annex IV色素、Annex V防腐剂、Annex VI UV filters等…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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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它们不是六句口号,而是所有标签、广告和数字传播宣称的审查框架。
例如把“符合欧盟法规”说成产品独有优势会涉及legal compliance;用原料体外数据暗示成品人体…
**结论:**有可能,但必须经过逐市场成分审核后才能确认,不能因为一套配方在中国或欧盟合法就推定全球合法。
各市场的禁用/限用成分、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特殊原料及使用条件并不一致;同一INCI还可能受纯度、杂质、产品类型、使用部位或警示语限制。
对中国企业而言,企业可以追求“global commo…
**结论:**Free-from并非在所有市场都可以随意使用。它既要事实正确,还要避免贬低合法安全成分、制造不存在的安全恐慌或形成无法证明的绝对优越性。
欧盟对“free from”尤其强调与共同宣称标准的一致性,例如不能通过“不含某合法防腐剂”暗示含该成分的合规产品不安全;“Toxin Free”本身概念模糊,容易…
沙特配方审核不能简单理解为“照抄GSO就完成”。SFDA确实以GSO 1943等海湾技术标准作为重要基础,但同时会发布本国法规、通告、禁限用要求和可查询的Cosmetic Ingredient Lists,企业应以沙特当前实施要求为最终准入依据。
因此最好建立两层筛查:先按GSO/区域标准审查禁限用、色素、防腐剂和U…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
不能默认中国配方可以原样进入韩国。应先用韩国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对禁用/限用物质,并分别检查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正面清单和使用条件;功能性化妆品还要额外符合其有效成分和审查/报告要求。
审核时要穿透复配原料。一个供应商原料可能含有防腐剂、色素、溶剂或带入杂质,单看主INCI会漏掉韩国限值。喷雾、眼…
日本的carry-over判断重点在于:某成分只是随原料带入、在成品中没有技术功能且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能不作为主动配合成分处理;但不能把所有复配原料中的低含量组分都称为carry-over。Premix则必须先穿透商品原料,确认实际组成和各组分在成品中的功能。
例如防腐剂如果只是为了保护某个原料、在最终产品中确实不发…
国际INCI名称不能当然直接作为日本消费者标签上的全成分表示名称。日本有自己的化妆品成分表示名称体系,很多名称与INCI相近,但也存在日文化名称、植物来源表达和盐/衍生物命名差异。
企业应让日本製造販売業者或专业人员按日本化粧品工業会等适用的成分表示名称资料逐一映射,并确认原料真实组成。对复配原料尤其不能只翻译商品名…
更换香精、防腐剂或色素通常属于需要重点审查的配方变化,因为三类原料都会同时牵动配方真实性、成分标签和安全评估。防腐剂和色素还涉及准用清单、最大浓度或使用部位;香精则可能改变香料过敏原、致敏风险和带入组分。
变更流程至少要做四件事:重新核对原料合法性和成品浓度;重算全成分表及“其他微量成分”;让安全评估人员确认刺激、致…
不是。进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主要说明该原料具有中国既往使用基础,并不等于任何浓度、任何部位、任何产品都可以无限制使用。
企业仍要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限用、准用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等条件,并确认实际原料的来源、规格、杂质和使用场景。儿童、眼周、黏膜、喷雾等暴露条件也可能改变安全结论。IECIC适合做“…
PerBPOM No.25/2025是印尼现行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基础,并取代此前No.23/2019及其2022修订。审核重点仍应围绕禁用物质、限用物质、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及各自浓度、产品类型、警示和纯度/规格条件展开。
中国企业要避免只用旧版ASEAN或供应商声明做判定。应把25/202…
不会保证同一天同步生效。ACD在区域层面通过ACC/ACSB持续更新Annex,但各成员国还要以本国法规、公告或行政系统把更新落地,实施日期、库存过渡和执法节奏可能出现差异。2026年仍能看到部分国家按最新ACC/ACSB结果发布本国更新通知。
因此企业需要做Country Gap Review:同一INCI分别记录…
ACD Ingredient List与欧盟体系有相近逻辑:高于1%的成分按加入时重量递减,1%及以下可在其后以任意顺序排列;香精/芳香组合物可使用规定通用名称,植物原料应使用可识别的规范植物名称;着色剂可按规则在其他成分后列示。多色号装饰性化妆品可在满足条件时用统一的可能色素列示方式。
但标签规则不能替代配方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