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63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63 条问答,当前第 3/5 页
DHHB在Regulation (EU) 2026/909下仍可作为Annex VI UV filter使用,最大浓度为10%;新增关键点是DnHexP作为不可避免的痕量杂质不得超过10 ppm。 不符合新条件的含DHHB化妆品自2027年1月1日起不得再投放欧盟市场,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再在市场上供应。 品…
先看结论:Regulation (EU) 2026/909一次修改了多项成分条件,包括DHHB、Triphenyl Phosphate、Aluminium、可溶性锌盐、部分香料/染发成分以及银锌沸石等。不同条目的最大浓度、产品类型和过渡日期并不完全相同。 因此不能做一个“2026/909全部从2027-01-01禁用…
**结论:**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6/78是2026年欧盟化妆品成分更新之一,涉及CMR分类变化以及相应禁限用安排。企业应以该法规对Regulation 1223/2009 Annex的实际修订条目为准,而不是只看二手“新增禁用清单”。 对中国企业最重要的是把受影响物质映射到实…
先看结论:Regulation (EU) 2023/1545扩大了需在成分表单独标示的香料过敏原范围。对新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2026年7月31日是关键过渡节点;符合旧规则、在该日期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可在后续过渡期内继续供应至2028年7月31日。 实际是否需要标示,仍要按leave-on/rinse-off阈值、香…
截至2026年,MoCRA要求FDA制定香料过敏原标签规则,但企业不应在最终规则尚未正式落地前自行宣称某一欧盟清单就是“美国法定过敏原清单”。 现在更合适的准备方式是建立香精完整组成和供应商数据接口,能够按CAS/INCI快速计算终产品暴露,并预留Artwork字段。 一旦FDA公布最终规则,应以美国最终名单、阈值…
先看结论:2026年Bemotrizinol已通过FDA最终行政命令进入M020体系,但企业不能只看到“美国允许了”就把欧盟配方原样搬过去。 应核对最终命令纳入后的最大允许浓度、剂型和标签/测试要求,并关注该命令涉及的法定独占期对其他厂商依赖该新增条件的影响。现有配方中的其他UV filters也必须逐一符合M020…
美国 US GMP 生产与质量 阅读 1
先看结论:截至2026年,不能把“MoCRA Cosmetic GMP最终法规已全面生效”写成既成事实。MoCRA授权并要求FDA建立化妆品GMP法规,但企业应持续关注FDA正式rulemaking和生效日期,而不是把行业标准直接等同于已生效的最终联邦规则。 ISO 22716是成熟的化妆品GMP参考体系,但“取得I…
**结论:**MoCRA要求适用的化妆品设施进行biennial registration,即按两年周期更新,而不是拿到一次注册后永久有效。FDA在2026年继续通过Cosmetics Direct等渠道支持设施续期。 企业应把FEI、设施名称/地址、所有者/运营商、U.S. Agent及品牌关联信息放入主数据,并在…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化妆品上有很多技术相似点,但不能视为“一套法规市场”。澳大利亚普通化妆品的工业化学品由AICIS管理,治疗性产品尤其防晒可能进入TGA/ARTG;新西兰则以EPA 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及Hazardous Substances框架为核心,并在2026年实施了…
新西兰进口商应能证明产品为何符合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而不仅是保存一张供应商声明。通常应保留完整配方和原料身份、Group Standard/Schedule筛查、必要的危险分类和SDS、标签版本、批号/供应记录,以及产品被分配到相应Group Standard的自我分类和a…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
澳大利亚主要用途为保护皮肤免受UV伤害的**primary sunscreen**通常属于therapeutic good,需要在供应前纳入ARTG;一些secondary sunscreen也会因为SPF或呈现方式进入TGA体系。相反,满足排除条件的某些彩妆、润唇或保湿类secondary sunscreen可作为化…
韩国防晒通常作为功能性化妆品管理。产品配方必须使用韩国允许的UV filter并满足浓度和使用条件,同时拟标示的SPF、PA以及防水相关宣称需要有符合MFDS要求的测试资料支持。 功能性审查/报告决定的是产品能否以相应防晒功能上市,SPF/PA数据则决定可以标示到什么等级,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企业还要保证送检样品与最终…
韩国美白、抗皱、防晒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一般路径是由责任销售业者针对产品向MFDS进行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或在满足法规规定的标准化条件时采用报告路径。是否可报告,取决于有效成分、功效、剂型、规格和试验方法等是否与MFDS已规定或认可的条件相符。 防晒产品还需准备SPF、PA及适用时的防水SPF资料;美白和抗皱需有对应…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