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Coupang、Naver或跨境电商只是销售渠道,并不会把面向韩国消费者的商业销售自动变成法规豁免。正式进口和销售的化妆品仍需由合格的韩国责任销售业者承担责任,产品要满足配方、韩文标签、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报告和广告等要求。
从境外直邮也应谨慎区分消费者个人自用与品牌持续商业经营。若品牌在韩国本地投放广告、设韩文…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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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默认中国配方可以原样进入韩国。应先用韩国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对禁用/限用物质,并分别检查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正面清单和使用条件;功能性化妆品还要额外符合其有效成分和审查/报告要求。
审核时要穿透复配原料。一个供应商原料可能含有防腐剂、色素、溶剂或带入杂质,单看主INCI会漏掉韩国限值。喷雾、眼…
中国化妆品进入韩国,首先要确定具备资格的**Responsible Cosmetic Distributor(化妆品责任销售业者)**,由其承担进口后的产品质量、安全和上市后责任。境外中国工厂负责制造,但不能替代韩国本地责任销售主体。
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路径不同:美白、抗皱、防晒等及韩国法定的其他功能性类别,…
不能。通过Amazon Japan、独立站或其他跨境渠道面向日本市场销售,并不会自动免除日本药机法对产品分类、责任主体、标签和广告的要求。商业性、持续性向日本消费者供应化妆品时,仍需要按日本制度安排合格的製造販売業者及相关进口/制造活动。
所谓“个人进口”是消费者为自用而进行的特定行为,不能被品牌用来替代正式市场准入…
仍需要。Shopee、Lazada、TikTok Shop等只是销售渠道,菲律宾FDA对未经适当授权化妆品的销售、分销和广告并不会因为交易发生在线上而豁免。2026年FDA仍持续发布“无CPN化妆品不得购买使用”的警示,说明电商并非监管盲区。
中国品牌应确保本地经营主体具有匹配LTO,每个销售SKU有有效CPN,页面…
菲律宾的Local LTO和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解决的是两层不同资格。LTO证明本地企业作为cosmetic manufacturer/trader/distributor-importer等具备被FDA许可经营的主体资格;CPN则对应具体化妆品产品。菲律宾FDA当前服务指南也明确…
HSA明确要求同一产品的不同variant分别Notification,例如口红不同色号、洗发水不同香型;原因是variant可能对应不同色素、香精或成分差异,监管需要准确识别。相反,仅不同pack size且产品本身配方和身份相同,HSA通常不要求为每个规格重复通知。
数据库设计应把variant和pack siz…
HSA明确规定每个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有效**1年**,希望继续销售必须每年re-notify。这与很多东盟国家2–5年的周期不同,因此SKU一多,真正风险不是费用,而是漏续导致产品在系统上失效。
建议按notification expiry建立滚动12个月法规日历,并把同一品牌…
CNH收到严重质量投诉或不良反应后,应先完成病例/投诉记录、批次识别和风险分级,并立即保护证据:留样、生产批记录、COA、原料批号和同批投诉趋势。对可能影响消费者安全的事件,应及时与NPRA沟通并按要求报告,必要时启动停止销售或召回。
调查不能停留在“消费者个体过敏”结论,应形成root cause、风险评估和CAP…
泰国Cosmetic Notification Receipt有效期为**3年**。Thai FDA当前英文指引明确说明可在到期前**6个月**开始续期,这给企业足够时间处理大量SKU、配方/标签核对和系统问题。Cosmetics Act同时要求希望继续经营的主体应在到期前提交续期。
建议内部在到期前9个月启动数据清…
英国脱欧后的最大长期风险不是流程不同,而是**法规版本分叉**。同一原料可能在EU先禁用/限用,GB稍后跟进、采用不同过渡期,甚至形成不同技术结论。企业如果只维护一个“Europe compliance=Yes/No”字段,很容易把EU结论错误应用到GB。
建议建立双轨法规监控:分别跟踪EUR-Lex/欧委会和UK …
SCPN是英国GB市场向OPSS提交的化妆品通知服务,CPNP是欧盟的产品通知门户。两者都属于上市前通知而非产品批准,但主管机关、责任主体和数据环境不同,因此同一产品同时进入EU和GB时原则上需要分别通知。
可以复用配方、CPSR基础数据、产品照片和许多技术资料,但不能把一个平台的通知号当作另一个市场的凭证。GB通知…
进入Great Britain(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前,应先确定UK Responsible Person,完成产品安全评估和英文PIF,确认GMP、配方和标签符合GB适用的化妆品法规,再由UK RP通过SCPN向OPSS提交产品通知。进口产品还要处理原产国和RP地址等标签信息。
脱欧后不能用EU CPNP代替G…
仍然需要。只要产品面向欧盟消费者并被投放欧盟市场,销售渠道是Amazon EU、品牌独立站还是线下门店,并不会取消1223/2009下的RP、CPSR/PIF、CPNP、标签和安全责任。跨境直邮也不能把中国公司在技术上绕开EU Responsible Person。
电商还有一个常见风险:网页上的产品名称、功效、图片…
最低耐久期不超过30个月的产品,应标示minimum durability date(常见为沙漏符号或“best used before…”);最低耐久期超过30个月的,一般不再强制标最低耐久日期,而是标示开封后可安全使用的Period After Opening,如12M、24M。二者反映的是不同稳定性阶段,不能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