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49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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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49 条问答,当前第 1/4 页
建议不要先找“拉美最严国家”然后一刀切,而是先把区域框架拆开。第一步审核MERCOSUR最新禁用、限用、防腐剂、色素和UV filter技术法规,并确认巴西已通过哪些RDC国内实施;第二步按CAN Decision 833及当前成分引用规则审核哥伦比亚、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第三步单独审核墨西哥COFEPRIS适用…
不能。拉丁美洲至少存在两个非常重要但性质不同的区域协调框架:**MERCOSUR**通过GMC技术法规协调成员国的标签、禁限用物质、防腐剂、UV filters、GMP等技术要求;**Comunidad Andina(CAN)**则通过Decision 833及其实施规则建立化妆品Notificación Sanita…
不一定。澳大利亚对防晒的治疗性监管非常明确:以UV防护为主要目的的primary sunscreen通常属于TGA监管的therapeutic sunscreen,需要进入ARTG并满足药品相关配方、制造、测试、标签和上市后责任;只有符合排除条件的部分secondary sunscreen才可能不进入治疗品体系。 新…
风险很高,因为防晒属于巴西需要注册的产品之一,注册资料中的配方不是“参考版本”。ANVISA在2026年的执法案例中已经因防晒和驱蚊产品**实际配方与授权配方不同**而采取禁止生产、销售、宣传和使用并要求召回等措施。 企业最容易出问题的场景包括:OEM临时更换UV filter供应商造成组成变化、为了稳定性微调比例但…
SFDA在2025年正式公布采用更新后的**SFDA.CO/GSO 1943:2024**和**SFDA.CO/GSO 2528:2024**。前者聚焦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安全要求,后者聚焦化妆品claims。监管更新还把部分禁限用物质、防腐剂、色素和UV filter清单的管理进一步转向SFDA网站更新,因此不能只…
不是。新西兰普通化妆品通常不像部分亚洲市场那样先取得一张逐产品“注册证”再销售,但这并不等于无准入要求。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自行确认产品属于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适用范围,并在进口/制造前核对禁限用成分、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标签、包装和其他EPA notic…
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把“当前还能卖”理解为配方长期合规。EPA在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Homosalate过渡安排:对于含**超过10% Homosalate**的化妆品,进口商和制造商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切换;供应商和零售商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最终库存还存在后续处置截止…
**结论:**韩国配方审核需按MFDS现行化妆品安全标准逐项核查禁用/限用成分,以及防腐剂、色素、UV filters等受专门管理类别。 中国、欧盟允许的原料不能直接推定韩国可同条件使用;功能性化妆品还要进一步核对有效成分和规格。 对中国企业而言,供应商复配物和香精应拆解到底层成分,避免漏掉受限物。 执行时还要查…
先看结论:韩国防晒属于功能性化妆品重点类别,SPF、PA宣称与允许的UV filters、最终配方测试和MFDS程序相互关联。 不能只拿欧盟SPF报告就默认满足韩国全部要求;应确认测试方法/资料接受、UV filter合法性及审查或报告路径。 对中国企业而言,MFDS在2026年仍有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则优化动态,草…
**结论:**日本配方不能只按国际INCI清单审核。应核查日本化妆品基准及相关正面/负面清单,对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焦油色素等有特定限制的类别逐项确认。 还要关注成分名称、杂质和用途,因为同一商品原料可能包含多个需要分别判断的组分。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IECIC或欧盟CosIng可作资料来源,但不能替代日本合法…
日本防晒产品仍需先核对可使用的紫外线吸收剂/散射剂及相关标准,再以适当方法支持SPF、PA等表示。 SPF和PA不能只引用原料供应商理论值,最终产品和实际配方应有对应测试;防水等附加宣称也需证据。 标签还要满足日本全成分表示和製造販売業者等一般化妆品要求。 防晒配方迁移时还要核查色素、防腐剂等一般成分要求,不应只…
需要。HSA/ASEAN成分附件更新后,已上市产品也要确认是否仍符合最新禁限用、色素、防腐剂和UV filter条件。 notification acknowledgement从来不是“冻结法规版本”的许可。 企业应监控过渡期,并在需要时改配方、更新PIF/标签和notification信息。 复核结果应分为“立…
泰国防晒宣称需基于实际测试,并符合Thai FDA/ASEAN对SPF、UVA和防水类表述的要求。 Waterproof、Sweatproof、Sunblock等绝对词容易造成完全防护的误解,通常应使用法规/指南接受的更准确表述并有相应测试。 同时核对UV filters是否在泰国实施的正面清单和浓度条件内。 执…
**结论:**印尼防晒审核首先要按BPOM现行成分技术要求确认UV filters及最大浓度,再核对SPF/UVA测试、产品分类和标签/宣称。 SPF数字不是配方“理论计算”即可使用,防水、广谱等额外宣称也应有相应证据。 **实务上:**如果从欧盟防晒配方迁移到印尼,应重新核对PerBPOM 25/2025等现行附…
PerBPOM No.25 Tahun 2025已成为印尼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现行依据,企业应按其禁用、限用以及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等条件重新审查配方,而不是继续仅引用旧的2019规则。 要按具体物质、CAS/INCI、产品类型、浓度和警示条件核对;香精和复配原料还要拆解带入成分。 对已通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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