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二乙基己酯 DIETHYLHEXYL SUCCINATE

目录序号:02966 CAS:2915-57-3 更新日期:2026-08-01 安全评估人员:钟柱宏、李锦聪
CIR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序号 02966
标准中文名称 琥珀酸二乙基己酯
INCI英文名称 DIETHYLHEXYL SUCCINATE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 コハク酸ジエチルヘキシル
韩文化妆品原料名称 다이에틸헥실석시네이트
常见使用目的 成膜剂、增塑剂、皮肤保护剂、润肤剂、溶剂
CAS No号 2915-57-3
EC No号 220-836-1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权威机构淋洗类产品安全用量(%) 5
权威机构驻留类产品安全用量(%) 6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备注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标签警示语
相关法规文件及权威机构报告 Final Report of the 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 Expert Panel on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Dicarboxylic Acids, Salts, and Esters. IJT 31(Suppl. 1):5-76, 2012
牙膏技术规范要求
牙膏原料目录(协会版)
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琥珀酸二乙基己酯 完整版安全评估解读

琥珀酸二乙基己酯(DIETHYLHEXYL SUCCINATE)是一种常用的化妆品原料,CAS No号为 2915-57-3,EC No号为 220-836-1。其标准中文名称为:琥珀酸二乙基己酯;INCI英文名称为:DIETHYLHEXYL SUCCINATE;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为:コハク酸ジエチルヘキシル;韩文化妆品原料名称为:다이에틸헥실석시네이트。琥珀酸二乙基己酯用于化妆品中常见使用目的与功效作用为:成膜剂、增塑剂、皮肤保护剂、润肤剂、溶剂等多种用途。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

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版)》,完整版安全评估一般按照以下证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第一种评估证据:技术规范要求

首先判断是否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列表中的原料,有限制要求的风险物质应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如果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原料,再考虑采用其他证据进行评估。

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属于强制性要求,必须先符合规范要求,再参考其他证据。

第二种评估证据:权威机构结论

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外,可引用国内外权威机构证据,如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等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结论。如有限制条件,在符合其限制条件下,结合原料历史使用浓度、产品或原料毒理学测试或人体临床测试结果,可采用其限量或结论。

权威机构文献:Final Report of the 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 Expert Panel on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Dicarboxylic Acids, Salts, and Esters. IJT 31(Suppl. 1):5-76, 2012 点击搜索

第三种评估证据: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本原料使用信息是对我国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中原料使用信息的客观收录,可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参考。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若只有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第四种评估证据: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与分组/交叉参照

对于化学结构明确,且不包含严重致突变警告结构的原料或风险物质,含量较低且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时,可参考使用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进行评估。对于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的非功效成分或风险物质,可参考使用分组/交叉参照(Grouping/Read Across)进行评估。

第五种评估证据:毒理学终点

化妆品毒理学终点一般分为局部毒性与系统毒性两大类。局部毒性包括皮肤和刺激性/腐蚀性、眼睛刺激性/腐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光敏性等;系统毒性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遗传毒性、重复剂量毒性、生殖发育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

第一步计算原料的全身暴露量(SED):SED = A × C × DAp

第二步计算原料的安全边际值(MoS):MoS = NOAEL(BMD)÷ SED

在通常情况下,当 MoS ≥ 100 时,可以判定是安全的。原料 SED/MoS 值计算器

如果您遇到原料安全评估难题,可以联系我们技术人员,提供原料完整版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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