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 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 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

目录序号:08799 CAS: 更新日期:2026-08-01 安全评估人员:钟柱宏、李锦聪
技术规范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序号 08799
标准中文名称 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
INCI英文名称 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 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
韩文化妆品原料名称
常见使用目的
CAS No号
EC No号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权威机构淋洗类产品安全用量(%)
权威机构驻留类产品安全用量(%)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备注 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限用组分(表3)序号19;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a)发用产品:总量 12%(以存在或释放的 H2O2 计);(b) 肤用产品:总量 4%(以存在或释放的 H2O2 计);(b) 指(趾) 甲硬化产品:总量 2%(以存在或释放的 H2O2 计)
标签警示语
相关法规文件及权威机构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牙膏技术规范要求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 表4 限用组分
序号:18
中文名称: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
英文名称: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
INCI名称 :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 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
适用(或)使用范围 :
牙膏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3.0%(以存在或释放的H₂O₂计)
>3.0%(以存在或释放的H₂O₂计)
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产品质量责任者应提供产品安全的相关数据
牙膏标签上应标注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含有过氧化氢
牙膏原料目录(协会版)
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 完整版安全评估解读

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 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是一种常用的化妆品原料,CAS No号为 ,EC No号为 。其标准中文名称为: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INCI英文名称为:HYDROGEN PEROXIDE, AND OTHER COMPOUNDS OR MIXTURES THAT RELEASE HYDROGEN PEROXIDE, INCLUDING CARBAMIDE PEROXIDE AND ZINC PEROXIDE;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为:;韩文化妆品原料名称为:。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用于化妆品中常见使用目的与功效作用为:等多种用途。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

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版)》,完整版安全评估一般按照以下证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第一种评估证据:技术规范要求

首先判断是否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列表中的原料,有限制要求的风险物质应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如果不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原料,再考虑采用其他证据进行评估。

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属于强制性要求,必须先符合规范要求,再参考其他证据。

第二种评估证据:权威机构结论

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外,可引用国内外权威机构证据,如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等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结论。如有限制条件,在符合其限制条件下,结合原料历史使用浓度、产品或原料毒理学测试或人体临床测试结果,可采用其限量或结论。

权威机构文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点击搜索

第三种评估证据: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本原料使用信息是对我国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中原料使用信息的客观收录,可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参考。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若只有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第四种评估证据: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与分组/交叉参照

对于化学结构明确,且不包含严重致突变警告结构的原料或风险物质,含量较低且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时,可参考使用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进行评估。对于缺乏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的非功效成分或风险物质,可参考使用分组/交叉参照(Grouping/Read Across)进行评估。

第五种评估证据:毒理学终点

化妆品毒理学终点一般分为局部毒性与系统毒性两大类。局部毒性包括皮肤和刺激性/腐蚀性、眼睛刺激性/腐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光敏性等;系统毒性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遗传毒性、重复剂量毒性、生殖发育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

第一步计算原料的全身暴露量(SED):SED = A × C × DAp

第二步计算原料的安全边际值(MoS):MoS = NOAEL(BMD)÷ SED

在通常情况下,当 MoS ≥ 100 时,可以判定是安全的。原料 SED/MoS 值计算器

如果您遇到原料安全评估难题,可以联系我们技术人员,提供原料完整版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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