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国的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 "Made in China" 吗?
产品标签审核
更新于 2026-08-27
美国海关与 FDA 要求进口消费品必须标注原产国。化妆品标签通常需以英文清晰标注 "Made in China" 或 "Made in P.R.C.",并置于产品或包装的显著位置,字体大小须符合标签可读性要求。
根据美国海关(CBP)与 FDA 标签法规,进口至美国的消费品必须披露原产国。化妆品作为中国出口产品,标签上通常需要标注 "Made in China" 或 "Made in P.R.C."。
原产国标注要求
- 位置:应位于产品主显示面或消费者易于看到的表面;
- 语言:使用英文,确保美国消费者与海关能够理解;
- 字体:清晰可读,不得过小或被其他图案遮挡;
- 形式:可单独一行,也可与制造商/经销商地址一起出现;
- 示例:
- Made in China
- Manufactured in China
- Made in P.R.C.
注意事项
- 仅标注 "China" 而不加 "Made in" 可能不符合海关要求;
- 如产品在中国组装但部分原料进口,仍需按最终制造地标注;
- 电商平台展示图也建议包含原产国信息,减少审核争议。
绿翊合规标签审核服务会同步检查原产国标注、制造商地址与净含量等强制性信息,确保标签合规出海。
引用法规
海关原产国标识
19 CFR Part 134
公平包装与标签法
FPLA, 15 U.S.C. § 1451 et seq.
美国FDA、OTC、NDC化妆品申报认证技术服务
决策起点:产品活性成分 / 适应症 / 剂型 / 剂量 / 标签,是否完全符合 FDA 现行 OTC 专论(21 CFR Part 330)?
路径一 · OTC 专论列名(符合专论时)
无需 NDA/ANDA,仅完成工厂注册 + 产品列名即可上市;成本低、周期短,是中国企业的主流路径
路径二 · NDA/ANDA 新药申请(不符合专论时)
按 21 CFR Part 314 走新药申请,或处方转非处方(Rx-to-OTC);成本高、周期以年计,一般仅创新产品适用
OTC 专论列名 6 步流程(路径一)
1
获取 DUNS 号
邓白氏编码(9位)。2020-10 起 FDA 唯一接受的设施标识符 UFI(21 CFR 1.232)
→
2
工厂注册 + FEI 号
设施获得工厂识别号 FEI,开工 5 天内注册、每年更新(21 CFR 207)
→
3
获取 NDC 标签商代码
Labeler Code(5位),是产品获得 10 位 NDC 码的前提
→
4
提交产品列名
在 FDA Direct / eDRLS 提交 Drug Listing:配方、包装、Drug Facts 标签等
→
5
标签合规审核
Drug Facts 标签格式与声明合规,与列名同步进行
→
6
系统接收 → 上市
列名被 FDA 系统接收即可销售;每偶数年 10–12 月须更新注册,否则失效
代理服务机构覆盖的环节
依据:绿翊合规《OTC 专论列名流程》及 21 CFR 207/330 相关要求整理,为流程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