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英国商业贸易部制定《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化学物质限制)(修订与过渡条款)条例2026》(SI 2026/23),自2026年7月15日起分阶段生效。在此之前,英国已通过 S.I. 2022/659、S.I. 2023/836、S.I. 2024/1334、S.I. 2025/901 四部文件对同一法规做过限制物质修订——英国的限制物质清单已进入逐年更新的常态节奏。

对输英的中国化妆品企业来说,难点不在条文理解,而在四个时间点的叠加:2026年7月15日、2026年8月15日两个生效日,2027年1月14日、2027年2月14日两个过渡截止日。更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例只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北爱尔兰不在其列,同一批货物销往不同口岸适用的规则并不相同。本文依据 legislation.gov.uk 公布的条例原文逐条核对,给出可执行的排查清单。

一、条例定位:改的是英国版 1223/2009,且只覆盖大不列颠

SI 2026/23 的修订对象是经《2019年产品安全和计量等(修订等)(欧盟退出)条例》转化后的英国版化妆品法规。条例由科学咨询机构 SAG-CS(非食品非药品消费品化学物质安全咨询小组)提出风险建议,商业贸易部依 1223/2009 第31(1)(b)、31(1)(f)及32(1)条制定。

项目内容
文件名称The Cosmetic Products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Amendment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Regulations 2026
文件编号2026 No. 23(SI 2026/23)
制定日期 / 提交议会2026年1月12日 / 2026年1月15日
生效安排2026年7月15日(第2(2)(4)(5)条);2026年8月15日(第2(3)条)
地域范围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不适用于北爱尔兰)
制定依据1223/2009 第31(1)(b)、31(1)(f)、32(1)条
科学建议机构SAG-CS

地域范围是本次修订最容易被忽略的风险点。GOV.UK 官方指引明确:大不列颠(GB)市场要求责任人须有英国设立地址,且不接受邮件转发地址和邮政信箱;北爱尔兰市场则要求责任人设立在北爱尔兰或欧盟境内。这意味着同一家中国企业若同时供货 GB 与北爱尔兰渠道,需要分别满足两套责任人要求。

二、三项修订与原文依据

本次修订共涉及四类技术改动,分别落在禁用物质清单、准用防晒剂清单、准用防腐剂清单前言和新增 CMR 物质附表。以下逐条对应原文条款。

修订事项原文依据生效日期
4-甲基苄基亚甲基樟脑(4-MBC)列入禁用物质清单,Annex 2 新增第1744项(CAS 38102-62-4 / 36861-47-9,EC 253-242-6)第2(2)条2026年7月15日
准用防晒剂清单 Annex 6 删除第18项(Enzacamene)第2(5)条2026年7月15日
甲醛释放体防腐剂警示标签阈值由 0.05% 收紧至 0.001%,措辞由 contains 改为 releases第2(4)条2026年7月15日
16项 CMR 物质新增入 Annex 2(第1745—1760项),依 CLP (EC) No 1272/2008 分类为 1B 或 2 类第2(3)条及附表2026年8月15日

其中 4-MBC 一项属于"双重动作":既加入禁用清单,又从准用防晒剂清单中删除条目。这意味着英国市场已经不存在任何合法使用该物质作为防晒剂的空间,配方中含 4-MBC 的产品只能按禁用物质处理。

三、16项新增禁用物质清单(Annex 2 第1745—1760项)

以下清单直接对应条例附表原文,企业可据此与原料供应商逐条比对。需要提醒的是,其中不少物质并非化妆品的刻意添加成分,而可能来自原料合成残留、催化体系或包材印刷环节的带入,排查时应延伸到供应商声明层面。

序号物质名称CAS号EC号
1745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75980-60-8278-355-8
1746噻虫胺210880-92-5433-460-1
1747丙基膦酸二甲酯18755-43-6242-555-3
1748马来酸二丁基锡78-04-6201-077-5
1749氧化二丁基锡818-08-6212-449-1
1750四溴双酚A79-94-7201-236-9
17511,4-苯二胺的N,N'-混合苯基与甲苯基衍生物68953-84-4273-227-8
17524-甲基咪唑822-36-6212-497-3
1753丙酮肟127-06-0204-820-1
1754苯噻菌胺异丙酯177406-68-7
1755新癸酸-2,3-环氧丙酯26761-45-5247-979-2
1756多壁碳纳米管(几何管径≥30nm且<3μm,长度≥5μm,长径比>3:1)
17577-氧杂双环[4.1.0]庚烷-3-羧酸-7-氧杂双环[4.1.0]庚-3-基甲酯2386-87-0219-207-4
17582-(二甲氨基)-2-[(4-甲基苯基)甲基]-1-[4-(4-吗啉基)苯基]-1-丁酮119344-86-4438-340-0
1759S-异丙甲草胺87392-12-9
1760硼酸三甲酯121-43-7204-468-9

四、过渡条款:两个截止日,注意条文中的"且"

条例第3条设置了过渡安排,这是企业处理库存的直接依据。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第3(a)条以"and"连接两项条件,字面上要求同时满足,实操中建议按最严格口径理解,或提前与英国责任人和渠道方确认口径。

产品情形投放市场时间可继续销售至
含4-MBC,且按2026年7月15日前有效的 Annex 5 前言第2段完成标签2026年7月15日前2027年1月14日
含本次新增的16项CMR物质中任一成分2026年8月15日前2027年2月14日
2026年7月15日及之后新投放市场的含4-MBC产品不得投放
2026年8月15日及之后新投放市场的含新增CMR物质产品不得投放

五、输英产品排查清单

结合条例原文与 GOV.UK 指引,建议按以下顺序推进排查。排查结论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归入产品信息档案(PIF),PIF 需以英文保存在英国责任人地址,供监管机构调阅。

排查项判定要点处置动作
配方筛查防晒类、标称SPF值的护肤品与底妆是否含4-MBC7月15日后不得新投放;库存按2027年1月14日节点倒排清货计划
原料声明16项新增物质,重点关注有机锡类、光引发剂、多壁碳纳米管向供应商索取不含声明及检测报告,覆盖杂质与催化残留
标签警示语甲醛释放体类防腐剂触发阈值由0.05%收紧至0.001%重新核算标签,措辞同步改为 releases formaldehyde
渠道区分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适用规则不同分渠道核对责任人设立地要求,避免一套资料覆盖两个口岸
文件更新配方或标签变更后 PIF、CPSR、SCPN 通报需同步由英国责任人更新通报信息,保存新版本记录

六、英国已走出独立的修订节奏

条例脚注列明了此前历次相关修订,可以清晰看出英国脱欧后自成体系的更新频率。对同时布局欧盟和英国的品牌而言,不能再默认"欧盟合规即英国合规",两侧的成分清单与过渡期都需要独立跟踪。

年份文件编号说明
2022S.I. 2022/6591223/2009 相关修订(条例原文脚注列明)
2023S.I. 2023/8361223/2009 相关修订(条例原文脚注列明)
2024S.I. 2024/13341223/2009 相关修订(条例原文脚注列明)
2025S.I. 2025/9011223/2009 相关修订(条例原文脚注列明)
2026S.I. 2026/23本次修订:4-MBC禁用、16项CMR入表、甲醛释放体标签阈值收紧

本文涉及的法规内容依据 legislation.gov.uk 公布的 SI 2026/23 原文(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si/2026/23)与 GOV.UK 化妆品合规指引核对,抓取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企业制定具体处置方案时,建议结合英国责任人意见与最新官方更新。

绿翊提示:同一款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和地区时,责任主体、配方限制、标签语言和过渡期都不能简单套用,英国这次修订就是典型例证。绿翊合规提供多市场一体化准入服务,按国家建立差异清单和共用资料包,统筹英国SCPN通报与UKRP安排、欧盟CPNP/PIF/CPSR、美国MoCRA以及东盟成员国通报,帮助品牌减少重复准备。已确定英国或欧盟目标的品牌,可提交现有配方与标签,获取分市场的差距清单和推进节点。

常见问题解答

SI 2026/23 是否适用于北爱尔兰?

不适用。条例第1(4)条明确其地域范围为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北爱尔兰市场仍适用欧盟化妆品法规,GOV.UK 指引也明确北爱尔兰渠道的责任人须设立在北爱尔兰或欧盟境内。同时供货两个口岸的企业需按两套规则分别安排责任人和资料。

含4-MBC的库存产品最晚可以销售到什么时候?

2026年7月15日前已投放市场、且按当时有效的 Annex 5 前言第2段完成标签的产品,可继续销售至2027年1月14日。需注意条例第3(a)条以并列条件表述,实操建议按最严格口径处理,并与英国责任人确认渠道执行标准。

甲醛释放体0.001%阈值指的是含量还是释放量?

条例修订的是 Annex 5 前言第2段中关于警示标签的要求,将触发阈值由0.05%调整为0.001%,同时把措辞由 contains 改为 releases。也就是说它约束的是标签警示语的触发条件,企业应按新阈值重新核算标签是否需加注警示语。

英国责任人的地址有什么硬性要求?

GOV.UK 指引要求责任人必须拥有英国设立地址,且明确排除邮件转发地址和邮政信箱地址。产品信息档案(PIF)须以英文保存在该地址,供 OPSS 等监管机构调阅。中国品牌若无英国实体,通常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担任责任人。

配方调整后还需要重新做SCPN通报吗?

需要。英国要求产品在投放大不列颠市场前完成 SCPN 通报,配方或标签发生变更后,应由英国责任人更新通报信息,并同步更新 PIF 与 CPSR,保留版本变更记录。仅更新包装而不同步通报,是检查中最常见的不一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