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Annex I, Part 4: 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内容摘要
摘要
说明化妆品通知持有人通过QUEST3+填报品牌、产品名称和类型、制造商、完整配方、包装和本地责任主体等资料的流程。申请主体应为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本地公司并承担产品安全、PIF、标签和上市后责任;产品变更需依据另行的变更类型清单判断更新、重新通知或保留。电子确认不构成主管机关对产品的批准,企业仍须保证ACD附件持续合规。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马来西亚
Jurisdiction (EN)
Malaysia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马来西亚
一级分类
申报指南
二级分类
NPRA指南附件
主题范围
电子通知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2-08-01
实施日期
2022-08-01
法规状态
现行官方指南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第二版指南附件自2022年8月使用,并随NPRA系统更新。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发布部门 (中文)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
主管机构 (EN)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主管机构 (中文)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
官方来源
法规关系
Part of Guidelines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Products in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