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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Annexes of the 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Annexes II, III, IV, VI and VII of the 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亚太 现行有效(动态更新) 成分清单
    东盟 东盟(ASEAN) 发布:2026-06-30 实施:2026-06-30 ACD Annexes
    禁用成分 限用成分 色素 防腐剂 防晒剂
    汇集ACD附件II禁用物质、附件III限用物质、附件IV准用着色剂、附件VI准用防腐剂和附件VII准用紫外线过滤剂,并以最新高亮条目标示更新。它是东盟配方审查的核心正面与负面清单;企业应按CAS、INCI、用途、最大浓度、部位和警示逐项核查,并确认目标成员国采纳时间。配方放行时应保存所用附件版本,避…
  • Importing Cosmetics Importing Cosmetics
    北美 现行官方指南 进口指南
    美国 美国联邦 发布:2026-04-01
    进口 标签 色素 扣留 产品分类
    说明进口化妆品与美国本土产品适用同一安全、标签、色素和掺假误标规则。FDA在进口环节可检查产品、标签和样品,核对色素准用用途及需认证色素的CIN;含治疗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宣称时可能按药品处理。一般化妆品不实行上市前批准,但MoCRA设施注册和产品列名、适当英文标签及安全责任仍须履行,资料不完整可…
  • ANVISA Collegiate Board Resolution RDC No. 529 of 4 August 2021 on Prohibited Substances in Cosmetics Resolução da Diretoria Colegiada - RDC nº 529, de 4 de agosto de 2021
    拉丁美洲 部分被RDC 1,030/2026更新,须结合新规使用 成分法规
    巴西 巴西 发布:2021-08-11 实施:2021-08-11 RDC 529/2021
    禁用成分 1404物质 MERCOSUR 配方 巴西
    建立含约1404种物质的巴西化妆品禁用清单,并禁止相关CMR物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分进入配方。2026年RDC 1,030已进一步更新禁用框架,因此本记录主要用于现行关系与历史追溯,实际放行必须优先核对2026新决议及其附件。企业还需评估原料杂质和衍生物范围,不能仅按INCI表面名称筛查。
  • Ministerial Ordinance on Standards for Quality Control of Drugs, Quasi-drugs, Cosmetics and Regenerative Medical Products 医薬品、医薬部外品、化粧品及び再生医療等製品の品質管理の基準に関する省令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质量规范
    日本 日本 发布:2004-09-22 实施:2005-04-01 MHLW Ordinance No. 136 of 2004
    GQP 质量保证 放行 供应商管理 召回
    规定化妆品制造销售业者在上市环节应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化妆品章节要求配置质量保证负责人,并通过准用条款落实质量管理职责、市场放行、制造商及受托方监督、质量信息和质量不良处理、回收、文件与记录等要求。对于中国生产、日本进口销售的产品,日本制造销售业者不能仅依靠工厂检验报告,还应建立对境外制造所的评价、…
  • 21 CFR Parts 210 and 211—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Drugs and Finished Pharmaceuticals Electronic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itle 21, Parts 210 and 211
    北美 现行有效(动态编纂) 质量规范
    美国 美国联邦—中国出口OTC专题 21 CFR Parts 210–211
    cGMP 质量部门 验证 实验室 批记录
    规定药品制造、加工、包装和持有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OTC防晒、祛痘、去屑、止汗及含氟防龋产品无论是否需要NDA,均需符合药品cGMP,包括独立质量部门、人员和厂房、设备清洁维护、原辅料控制、生产与过程控制、包装标签控制、实验室检验、稳定性、批放行、投诉和记录。中国化妆品工厂仅具有ISO 22716或…
  • 北美 现行有效(动态编纂) 成分法规
    美国 美国联邦 21 CFR Part 74 Subpart C
    色素认证 批号 眼部 唇部 进口扣留
    列出用于化妆品且必须经过FDA批次认证的D&C或FD&C色素,并规定身份、规格、使用部位和限制。制造商不仅要使用列入法规的色素,还须确认所购批次持有有效美国认证,且产品用途落在眼部、唇部、一般或外用授权范围内。色素违规是进口化妆品被扣留的常见原因;中国工厂应在原料放行和PIF中保存认证批次及供应链证…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您可以通过左侧宏观区域导航快速浏览特定区域的法规,也可以使用顶部搜索框按关键词搜索法规名称、国家或关键词,还可以通过高级筛选按监管市场、辖区、分类和主题范围进行精准定位。
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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