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orting Cosmetics
Importing Cosmetics
内容摘要
摘要
说明进口化妆品与美国本土产品适用同一安全、标签、色素和掺假误标规则。FDA在进口环节可检查产品、标签和样品,核对色素准用用途及需认证色素的CIN;含治疗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宣称时可能按药品处理。一般化妆品不实行上市前批准,但MoCRA设施注册和产品列名、适当英文标签及安全责任仍须履行,资料不完整可能延误放行或导致扣留。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美国
Jurisdiction (EN)
United States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北美
监管市场
美国联邦
一级分类
进口指南
二级分类
FDA监管指南
主题范围
化妆品进口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6-04-01
实施日期
—
法规状态
现行官方指南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动态网页以2026年现行版本记录。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发布部门 (中文)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主管机构 (EN)
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 Office of Cosmetics and Colors
主管机构 (中文)
FDA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化妆品与色素办公室
官方来源
法规关系
Read with FD&C Act, FPLA, MoCRA and 21 C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