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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拉丁美洲 现行有效 成分法规
    巴西 巴西 发布:2026-07-01 实施:2026-07-01 RDC 1,030/2026
    禁用成分 MERCOSUR 配方 CAS 巴西
    更新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不得使用的物质清单,使巴西规则与MERCOSUR最新区域决定及国际安全评估进一步一致。申报或通知前应以新决议完整筛查配方、原料复配组成和不可避免杂质,历史登记并不豁免新禁用要求;对受影响存量产品应核对决议过渡条款并及时停止生产、调整配方或处置库存。
  •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Cosmetics Act 화장품법 시행규칙
    亚太 现行有效 实施法规
    韩国 韩国 发布:2026-03-31 实施:2026-04-02 Prime Ministerial Ordinance No. 2109
    功能性化妆品 经营登记 标签 报告 行政表格
    细化韩国化妆品经营登记、责任销售管理、功能性化妆品范围及审查或报告、质量安全管理、标签广告、生产和进口实绩、不良事件与召回等操作要求,并包含申请表及附件。防晒、美白、改善皱纹等产品首先应按本规则确认是否属于功能性化妆品,再结合MFDS审查规定和基准试验方法选择报告或审查路径。当前页面显示2026年修…
  • Cosmetics Act 화장품법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韩国 韩国 发布:2025-04-01 实施:2026-04-02 Act No. 20901, as amended
    责任销售 功能性化妆品 标签 安全标准 召回
    规定韩国化妆品制造、进口、责任销售、定制化妆品、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或报告、质量和安全标准、标签广告、市场监督及处罚等制度。产品经营主体需根据业务类型完成登记或报告并履行质量与安全责任;功能性化妆品涉及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指定功能时适用专门审查或报告路径。法律还授权 MFDS 制定禁限用成分和安全标准…
  • Registration on the Cosmetic Products Dealers Registry Registration on the Cosmetic Products Dealers Registry
    中东及非洲 现行有效 准入制度
    以色列 以色列 发布:2025-01-01 实施:2025-01-01
    经营者登记 责任代表 通知 欧洲路线 ISO 22716
    要求制造、进口或经营化妆品的主体先进入经营者名册,符合以色列设立、许可及人员条件,并按活动类型声明ISO 22716合规。登记后、产品上市前,由责任代表通过化妆品门户走基础路线、欧洲路线或平行进口路线提交营销通知;登记通常有效五年。采用欧洲路线的合格进口商还需建立质量安全控制计划并对每批进口实施,通…
  • Industrial Chemicals Categorisation Guidelines Industrial Chemicals Categorisation Guidelines
    亚太 现行有效(经更新) 准入指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发布:2024-09-24 实施:2024-09-24
    分类指南 listed exempted reported assessed
    规定工业化学品引入类别的正式技术判定方法,包括库存列名、风险带、暴露计算、危害特征、记录和报告条件。化妆品中的每一种受管工业化学品均需依该指南分类,而不是把整件产品作为单一登记对象。企业应保存检索库存、计算量与浓度、用途、危害资料和豁免依据;无法满足豁免或报告条件的成分需要申请评估。
  • 亚太 现行有效 行政公告
    中国台湾 台湾地区 发布:2024-06-26 实施:2024-07-01 MOHW Announcement No. 1131604395
    产品登录 适用范围 制造商 进口商 手工皂
    明确除免办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之固态手工皂外,制造或输入业者应在产品供应、销售、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试用前完成产品登录。该公告解决产品登录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具体登录项目、程序、三年效期、变更和展延仍须结合《化粧品产品登录办法》。境外企业应通过当地责任业者完成信息提交并保持配方和标签一致。
  • Industrial Chemicals Act 2019 Industrial Chemicals Act 2019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 发布:2019-03-12 实施:2020-07-01 No. 12, 2019
    AICIS 工业化学品 成分引入 登记 风险分类
    建立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和风险管理制度,化妆品原料通常属于工业化学品,因此制造或进口含相关化学物质的企业可能需要在 AICIS 登记,并按引入类别履行记录、报告或评估义务。法律定义了化妆品,但将治疗用品排除在外,产品分类取决于用途、成分和声称;具有治疗用途的防晒、抗痘或其他边界产品可能转由 TGA…
  • GSO 1943:2024 Cosmetic Products – Safety Requirements of Cosmetic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 مستحضرات التجميل - متطلبات السلامة في مستحضرات التجميل ومنتجات العناية الشخصية
    中东 现行版本(各国采纳状态需核对) 海湾技术法规
    海湾合作委员会市场 海湾标准化组织(GSO) GSO 1943:2024
    安全要求 成分 标签 包装 海湾市场
    海湾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涵盖产品定义、一般安全、原料及成分限制、微生物与污染物、包装、标签和消费者信息等内容。GSO 发布的是区域标准或技术法规文本,但在不同海湾国家是否强制、采用何种国家编号、由哪个平台办理符合性或产品登记,仍需核对各国正式采纳文件。官方目录可确认标准编号、版本…
  • Pharmacists Regulations (Cosmetic Products), 2023 תקנות הרוקחים (תמרוקים), 2023
    中东 现行有效(制度持续改革) 实施法规
    以色列 以色列
    产品通知 责任代表 PIF 进口 欧洲路径
    支撑以色列化妆品改革后的通知和经营者责任体系。制造商、进口商等经营主体需登记,指定责任代表,并在营销前通过化妆品门户提交通知和维护产品档案;进口产品还可能需要自由销售证明或满足认可国家条件。制度提供基础通知、欧洲路径和基于符合性证明的平行进口等不同通道,旧的逐品许可服务已逐步退出。由于官方英文服务页…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您可以通过左侧宏观区域导航快速浏览特定区域的法规,也可以使用顶部搜索框按关键词搜索法规名称、国家或关键词,还可以通过高级筛选按监管市场、辖区、分类和主题范围进行精准定位。
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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