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141-SSA1/SCFI-2012仍是墨西哥预包装化妆品卫生和商业标签的核心标准。实际审核不能只看是否有西班牙语成分表,还要逐项核对产品名称/用途、净含量、责任主体或进口相关信息、原产地、批次、必要警示和使用说明,以及适用品类的特殊要求。
防晒尤其要注意NOM-141后续修改所涉及的Appendix A要求…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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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并非所有化妆品都强制标使用期限。法规对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产品等要求期限标示;实务上,对在适当保存条件下三年内可能发生质量变化的化妆品需要特别关注使用期限。
稳定超过三年的产品通常可不标期限,但这不等于无需稳定性依据。
**实务上:**品牌应保存支持“三年以上稳定”的资料,并避免把海外统一的24M/36M标法未经…
菲律宾进口化妆品标签以ASEAN要求为基础,并需满足Philippines FDA本地信息和消费者要求。
通常应包括产品名称/用途、成分、原产国、本地责任企业、净含量、批号、日期/警示等;英文虽普遍使用,也要确认具体本地要求。
标签数据应与CPN、LTO holder和实际进口商一致。
菲律宾销售渠道多且经常使用…
新加坡标签遵循ASEAN Cosmetic Directive核心框架,并按HSA本地实施要求处理。
通常需有产品名称/功能、使用说明、全成分、原产国、本地责任公司名称/地址、净含量、批号、日期/必要警示等。
英文在新加坡通常具有较高可用性,但仍应检查具体消费者信息和产品类别要求。
如果产品有小包装、多个语言版本…
马来西亚标签以ACD统一要求为基础,并结合NPRA本地规则。通常应覆盖产品名称/功能、使用说明、全成分、原产国、CNH/当地责任企业、净含量、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
语言和特定警示应按马来西亚适用要求确认。
标签必须与notification和实际配方一致;CNH地址不是可随意用经销商营销地址替代的字段。
此外…
泰国面向消费者的化妆品标签需要按本地规则使用泰文呈现核心强制信息。英文母包装可以保留,但不能依赖消费者自行理解英文来补足法定泰文内容。
应重点核对产品名称/类别、使用方法、净含量、全成分、制造/进口责任企业、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并与notification一致。
贴标必须牢固、可读且不遮盖关键原包装信息。
执…
印尼标签应满足BPOM与相关标签规定,通常需要产品名称/用途、净含量、成分、生产商和/或进口/责任企业信息、批号、日期信息、必要警示及notification相关信息等,并按要求使用Bahasa Indonesia。
具体字段和位置应以产品类别及最新BPOM规则为准,不能只在英文包装上加一个很小的印尼语贴纸就视为完成…
空间不足时,ACD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将部分信息放入leaflet、hang tag等附随载体,但不是所有强制字段都可任意移走。
应优先保留产品身份、批号、责任主体和关键警示,并按具体成员国规则判断成分表/说明能否采用附页。
“5mL以下自动豁免”并不是可靠的区域通用规则。
若采用Leaflet/Hang Tag,还…
ACD标签框架通常要求产品名称和功能、使用说明、全成分、原产国、当地责任企业名称/地址、净含量、批号、生产/有效期相关信息以及必要警示等核心字段。
成员国仍可增加语言和本地标示要求,因此ASEAN Labeling Requirements是底座,不是最终全国标签。
应以ACD母版+国家语言/附加字段生成Artwo…
**结论:**GB标签需要显示UK Responsible Person的名称和地址,并按进口产品等适用情形处理原产国、净含量、日期/PAO、批号、预防措施、功能和成分表等信息。
脱欧前仅有EU RP地址的包装,不能无限期作为GB新投放产品的合规标签。
**实务上:**Artwork应把GB RP地址作为市场特定字…
**结论:**Article 19要求的标签内容包括RP名称/地址、进口产品原产国、净含量、最短耐用日期或适用的PAO、特定预防措施、批号/识别标志、产品功能(若不明显)以及成分表等。
法规不仅规定“写什么”,还规定容器/包装位置、可读性、不可擦除性以及在空间受限时可采用leaflet/tag/card等方式的条件。…
先看结论:进口美国的商品还受海关原产地标识规则影响,通常应以清楚、显著、持久的方式让最终购买者知道原产国。
“Made in China”应与实际原产地判断一致,不能被美国经销商地址或“Designed in USA”等表达遮蔽而造成误导。
对中国企业而言,原产国合规主要涉及CBP框架,不能只看FDA化妆品标签页面…
**结论:**MoCRA要求标签提供国内地址、国内电话号码或电子联系信息,以便消费者向Responsible Person报告不良事件。是否使用网站/电子入口,应确保它符合FDA对“electronic contact information”的适用要求并长期可用。
企业不应只放一个无人维护的品牌主页。入口应能明确接…
MoCRA的Responsible Person并不是一个必须另行申请的“美国责任人许可证”,而是其名称出现在标签上的制造商、包装商或分销商,具体以FD&C Act定义为准。中国品牌是否能成为该主体,要看标签身份和其能否实际履行美国法定义务。
它与外国设施注册时的U.S. Agent不是同一角色。RP要承担产品列名、…
**结论:**不能只把原英文或中文包装翻译成西班牙语就视为完成墨西哥标签合规。进口化妆品需要按墨西哥适用的卫生、商业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规则核对产品名称/功能、净含量、成分、批次或追溯信息、使用说明与警示、责任企业及原产地等项目。
原产国应以不会误导消费者的方式明确表示;进口商或在墨责任企业的信息应与实际进口和市场责任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