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覆盖印尼、泰国、越南等所有东盟市场。ACD统一技术框架,但成员国对消费者信息语言有本地要求。
泰国需要泰文核心信息,越南需要越南语本地标签,印尼也有Bahasa Indonesia相关要求;新加坡/菲律宾英语接受情况又不同。
对中国企业而言,因此应维护国家语言矩阵,而不是把ASE…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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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可以覆盖EU27。Article 19中部分信息的语言由产品投放市场的成员国法律决定,尤其是净含量、最短耐用/PAO相关提示、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消费者信息。
成分名称则按照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体系处理,不是把INCI逐国翻译。
企业应维护Country Language Matrix,并区…
**结论:**通常做不到“一张包装原样全球销售”。共同英文设计可以作为母版,但法定字段、语言、责任主体地址、日期/PAO、原产国、警示和成分命名规则会随市场变化。
美国的PDP/Information Panel逻辑、欧盟Article 19、东盟本地语言要求、日本全成分名称、中国中文标签都不能简单合并成一个统一规则…
不能简单认为一张英文标签可以合法覆盖全部EU27。Article 19(5)把若干消费者信息的语言要求交由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决定,尤其是净含量相关表述、耐久/PAO相关文字、使用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字段;不同国家对本国语言要求存在差异。Ingredient List使用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处理逻辑又不同于普通营销文…
中国化妆品进入欧盟,在上架前通常要完成:确定产品符合 EU cosmetic 定义;指定欧盟境内 Responsible Person;按 Annex II–VI 等审核配方;依据 Article 10/Annex I 完成安全评估和 CPSR;建立并由 RP 保存 PIF;确保制造符合 GMP;完成 Article …
会产生‘外语触发’效应。FDA 的 21 CFR 701.2(b) 原则是法定标签信息应以英文出现;如果标签或 labeling 中出现了外语表述,则法规要求的信息也应当以该外语提供,不能只把营销文案翻成中文,却把 ingredient declaration、净含量、警示等法定信息只留英文。实际项目中最常见风险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