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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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EU RP切换到UK RP并不是把EU档案“转成英国”这么简单。对GB市场要确认UK RP委任、SCPN、GB PIF可获得性和标签UK地址;EU市场仍需保留其自己的EU RP和CPNP。 如果原包装只有EU RP,应规划GB标签更新和库存切换。 **实务上:**合同还应明确旧RP向新RP/品牌移交历史安全、不良…
**结论:**Northern Ireland与Great Britain必须分开管理。GB使用SCPN并要求英国RP;NI在Windsor Framework相关安排下继续适用欧盟化妆品规则,产品通知使用CPNP,RP可设在NI或EEA。 同一产品同时卖GB和NI时,通常意味着两套通知和责任主体/地址安排,标签也需…
欧盟Regulation (EU) 2023/1545在脱欧后不会自动成为Great Britain的直接适用法。GB企业必须查看英国是否通过本国修订采纳相同或不同的香料过敏原要求及时间表。 因此不能因为EU在2026-07-31进入关键过渡节点,就自动给GB旧库存套同一日期。 最稳妥做法是香精数据库同时支持EU完…
先看结论:英国与欧盟源自同一历史框架,但脱欧后法规修订不再自动同步,因此“今天相同”也不等于未来继续相同。 EU新增禁限用成分、香料过敏原或CMR omnibus后,GB需要按自己的立法程序决定是否采纳;GB也可能形成自己的过渡期。 对中国企业而言,企业应维护EU和GB两套法规版本号,对每次变化做差异比对,而不是继…
**结论:**GB标签需要显示UK Responsible Person的名称和地址,并按进口产品等适用情形处理原产国、净含量、日期/PAO、批号、预防措施、功能和成分表等信息。 脱欧前仅有EU RP地址的包装,不能无限期作为GB新投放产品的合规标签。 **实务上:**Artwork应把GB RP地址作为市场特定字…
欧盟CPSR往往可以成为GB安全评估的重要基础,但不能只因为“以前在欧盟签过”就永久直接使用。要确认产品配方/使用条件未变化、报告满足GB适用法规内容,并重新核对Safety Assessor资格是否符合GB接受标准。 RP应能证明评估师具有相应药学、毒理、医学或类似资格。 若EU法规后续变化而GB未同步,安全报告…
EU与GB的PIF技术主体高度相近,因此大量原料、安全、制造和功效资料可以复用;但GB RP、法规引用、标签和市场通知信息必须本地化。 如果产品在EU和GB同时销售,最好维护一个技术Core PIF,再分别保留EU/GB法律封面、RP与通知附件,减少两套资料长期漂移。 复用的前提是配方和实际产品一致,并且安全评估在…
SCPN需要提交产品识别、类别、RP、纳米材料/CMR等适用信息、框架配方或定量/定性资料及包装标签等系统要求的数据。 原欧盟CPNP可以作为准备资料的参考,但GB与EU是两个独立通知体系,不能以CPNP号码替代SCPN。 **实务上:**从数据库角度应分别保存EU CPNP和GB SCPN记录及各自RP,不要共用…
**结论:**GB化妆品的Responsible Person需要在英国境内设立。单纯位于中国、没有英国设立实体的公司不能只以境外地址承担该法定角色。 进口商可在特定情况下成为RP,也可书面指定其他英国设立主体。RP承担产品安全、PIF、SCPN、标签、市场监督和不良反应等持续责任。 对中国企业而言,选择第三方RP…
进入Great Britain的化妆品需要遵循GB现行化妆品制度,指定在英国设立的Responsible Person,并在产品投放GB市场前通过SCPN向OPSS完成通知,同时准备PIF/安全评估和合规标签。 脱欧后SCPN取代了GB市场原先使用的CPNP;欧盟CPNP记录不能自动替代GB通知。 Northern…
**结论:**仍然需要。通过Amazon EU或独立站直接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并不会取消Regulation 1223/2009对欧盟RP、PIF/CPSR、标签和CPNP的要求。 电商只是销售渠道,不能替代法定责任主体。若中国品牌没有欧盟设立主体,通常需要安排合格的欧盟RP并处理进口责任链。 **实务上:**平台…
只要配方变化可能影响安全、法定成分信息或通知数据,就应评估CPSR、PIF、CPNP和Ingredient List的联动更新。 例如新增限用物质、改变防腐体系、香精过敏原、纳米状态或显著浓度,都可能改变安全结论;即使标签成分排序未变,也可能需要更新Part A暴露或原料资料。 建议用change classifi…
更换RP不是只改一行地址。新的RP必须正式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能取得完整PIF;CPNP中的RP/产品相关信息需要更新,标签上的RP名称和地址也必须与新安排一致。 旧库存能否继续销售要结合变更时间、标签状态和主管机关实际要求评估,不能假设合同一签旧包装就自动合法。 品牌应提前安排PIF移交、CPNP账号操作和过渡…
**结论:**Article 11要求PIF自最后一批该化妆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10年。计时点不是CPNP首次通知日,也不是产品首次上市日。 PIF由Responsible Person确保在其标签地址可供主管机关方便查阅;品牌或OEM可以协助保存底层数据,但不能让RP无法取得完整档案。 **实务上:**产品停产后…
欧盟彩妆的“may contain/+/-”机制用于同一系列色号可能含有的色素差异,前提是符合Article 19和允许色素规则,不能把所有市场可能使用的色素都无差别列上。 每个色号实际配方仍应在PIF/CPNP内部可追溯,且所有列出的色素都必须在相应使用部位符合Annex IV条件。 **实务上:**建议数据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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