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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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66 条问答,当前第 4/5 页
进入Great Britain(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前,应先确定UK Responsible Person,完成产品安全评估和英文PIF,确认GMP、配方和标签符合GB适用的化妆品法规,再由UK RP通过SCPN向OPSS提交产品通知。进口产品还要处理原产国和RP地址等标签信息。 脱欧后不能用EU CPNP代替G…
欧盟 EU 色号 色号 阅读 1
欧盟彩妆多色号可以在同一产品体系下管理,但要区分“通知上的产品/色号关系”和“真实配方”。装饰性化妆品若以多个色号上市,Ingredient List可在符合规则时使用“+/-”或“may contain”列示可能存在的着色剂;1%规则和色素准用范围仍分别适用。 CPNP应准确反映产品类别、名称和配方信息,不能为了减…
Importer和Responsible Person不一定必须是同一个主体。对进口化妆品,进口商在法规结构下往往会成为RP,除非依法通过书面授权指定欧盟境内另一主体承担RP角色;经销商在以自己名称/商标销售或进行可能影响合规的修改时,也可能承担更重责任。 合同中应把进口操作、CPNP、PIF保管、SUE报告、监管检…
欧盟 EU 电商 跨境电商 阅读 1
仍然需要。只要产品面向欧盟消费者并被投放欧盟市场,销售渠道是Amazon EU、品牌独立站还是线下门店,并不会取消1223/2009下的RP、CPSR/PIF、CPNP、标签和安全责任。跨境直邮也不能把中国公司在技术上绕开EU Responsible Person。 电商还有一个常见风险:网页上的产品名称、功效、图片…
只要配方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法规合规、成分标示或通知信息,就不能只改生产BOM而不动法规资料。新增/删除成分、浓度改变导致限用条件变化、更换防腐体系/UV filter、香精引发过敏原变化等,都通常需要重新评估CPSR并更新PIF;Ingredient List应按新配方重算,CPNP中与配方/框架配方或纳米信息有关…
更换EU Responsible Person不是简单把合同名字换掉。新的RP需要合法承接法规责任并取得完整PIF访问权;CPNP中的RP及联系信息要更新,标签上的名称和地址也要按适用规则切换。若原RP账户控制着历史通知,必须在合同交接前解决数据迁移、通知管理权限和监管沟通记录。 库存处理要结合旧RP是否仍承担已投放…
CPNP是上市前的信息通知平台,Safety Gate则是欧盟市场监督和危险非食品产品预警体系,两者功能完全不同。完成CPNP只说明RP履行了通知义务,并不代表监管机关已经审查并批准安全性、配方或宣称。产品上市后如果被抽检发现禁用成分、标签严重不合规或存在健康风险,仍可能被成员国采取禁售、召回并通过Safety Gat…
不建议,也通常不允许把“经欧盟批准”用于普通化妆品。655/2013明确指出,不得声称产品获得欧盟主管机关授权或批准;同时,把遵守最低法定义务包装成产品特有优势也不符合“legal compliance”标准。例如“EU approved”“100% compliant with EU law, therefore s…
不能简单认为一张英文标签可以合法覆盖全部EU27。Article 19(5)把若干消费者信息的语言要求交由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决定,尤其是净含量相关表述、耐久/PAO相关文字、使用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字段;不同国家对本国语言要求存在差异。Ingredient List使用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处理逻辑又不同于普通营销文…
只要某成分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中nanomaterial的定义并作为纳米材料存在于成品中,成分表名称后原则上要加“(nano)”标识,例如特定纳米二氧化钛或氧化锌。标示义务与‘消费者是否能肉眼看到颗粒’无关,也不以供应商是否主动把商品名写成nano为准。 企业最应关注UV filters、着色剂以及银等可能存在纳米形态…
Article 13的CPNP Notification是所有欧盟化妆品上市前的常规产品通知;Article 16则是针对特定nanomaterial的额外前置程序。对需要Article 16通报的纳米材料,通常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至少6个月提交额外资料,内容涉及粒径、理化性质、预期暴露和毒理等。 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一…
Regulation (EU) 2026/78属于欧盟对CMR物质的年度衔接性修订之一,自2026年5月1日起适用,并修改了1223/2009的Annex II、III、IV和V。企业不能只检查法规标题中的几个热门成分,而应按附件逐项核对被新增禁用、调整限制或重新定位到特定Annex的物质。 对中国企业最实际的影响是…
Annex II 是禁用物质清单;Annex III 是限用物质及其浓度、产品类型、使用部位和警示条件;Annex IV、V、VI分别管理允许使用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过滤剂。审核时不能只按INCI做‘存在/不存在’判断,还要核对CAS/EC号、盐和酯、杂质、用途、成品浓度、是否为喷雾或黏膜产品以及标签警示。 实务上…
Article 13 的 CPNP 通知需提交能够识别产品和支持毒物中心/监管使用的信息,例如产品类别与名称、RP 信息、原产国(进口品)、首次投放成员国、联系人、是否含 CMR 物质/纳米材料等相关信息,以及框架配方和原始标签/包装图像等适用内容。彩妆色号可在 CPNP 规则允许的产品组/色号逻辑下管理,但必须保证变…
CPNP 的准确法律性质是 **notification(通知)**。Regulation 1223/2009 Article 13 要求 RP 在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前通过 CPNP 提交规定信息;欧委会也明确 CPNP 是为实施该法规建立的免费在线通知系统。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逐产品技术审评注册,也不是认证。提交完成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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