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估 - 相关文章

绿翊合规是国内领先的化妆品注册备案代理申报机构,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普通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备案、新原料备案、原料安全评估等一站式合规服务,40000+成功案例,95%一次通过率,10年行业经验。

注册备案 新原料备案 安全评估 检验检测 特证申报

欧盟化妆品原料数据库CosIng详解:功能查询与合规使用全指南

2026年9月更新:CosIng英文定位为Cosmetic ingredient database,由欧盟委员会提供,汇集《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历史指令、成分名称词汇表和SCCS意见相关信息。本文补充英文名称、组织与网站定位、CAS及INCI检索步骤和引用边界。企业必须注意CosIng仅供信息参考,成分被收录不等于获准使用,最终应核对法规附件、整合文本、浓度、产品类型和标签条件。

韩国化妆品合规全流程指南:MFDS注册、功能性化妆品报告评估与通关申报资料详解

韩国化妆品以《化妆品法》为核心框架,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监管,分为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两大类。功能性化妆品须向MFDS提交信息报告或申请正式评估后方可上市。本文系统梳理韩国化妆品法规框架、功能性化妆品11类功效分类、信息报告与正式评估双路径流程、责任分销商注册、通关申报资料清单及质量检验要求,帮助企业高效合规完成韩国化妆品注册申报。

菲律宾化妆品备案全流程指南:FDA注册、LTO经营许可、CCRR申报与PIF文档详解

出口菲律宾化妆品须在菲律宾FDA完成产品备案,备案主体须先取得LTO经营许可证并通过CCRR账户在线申报。本文系统梳理菲律宾化妆品法规背景(ACD东盟化妆品指令)、LTO申请与CCRR注册流程、备案所需资料清单、PIF产品信息文档四大部分内容、备案周期与有效期,帮助企业高效完成菲律宾市场准入。

欧盟及英国化妆品合规全流程指南:CPNP/SCPN通报、CPSR安全评估与PIF文档详解

出口欧盟及英国化妆品须完成CPNP或SCPN通报,编制CPSR安全评估报告和PIF产品信息文档。本文系统梳理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及英国脱欧后SCPN通报要求、责任人制度、通报所需资料、CPSR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要点、PIF文档六大部分内容,帮助企业高效完成欧盟及英国市场准入。

印尼化妆品备案全流程指南:BPOM注册、备案资料、DIP文档与有效期详解

出口印尼化妆品须在BPOM完成产品备案(Notifikasi),备案有效期3年。本文系统梳理印尼化妆品法规背景(BPOM第21号及第17号文件)、账号注册与产品备案全流程、所需资料清单(含NIB、CFS、GMP、LoA等)、DIP产品信息文档四大部分内容、备案周期与合规要点,帮助企业高效完成印尼市场准入。

越南化妆品备案全流程指南:ACD东盟指令、备案资料、PIF文档与有效期详解

出口越南化妆品须在越南卫生部完成产品备案,备案有效期5年。本文系统梳理越南化妆品法规背景(ACD东盟化妆品指令及第06/2011/TT-BYT号通知)、备案全流程、所需资料清单(含CFS自由销售证、LOA授权书、配方标签等)、PIF产品信息文档四大部分内容、备案周期与合规要点,帮助企业高效完成越南市场准入。

泰国化妆品备案全流程指南:ACD东盟指令、备案资料、PIF产品信息文档与周期详解

出口泰国化妆品须在Thai FDA完成产品备案,备案有效期3年。本文系统梳理泰国化妆品法规背景(ACD东盟化妆品指令)、备案全流程、所需资料清单(含GMP证书、授权书、配方标签等)、PIF产品信息文档四大部分内容、LPI申请与报关报检要求,帮助企业高效完成泰国市场准入。

美国化妆品与OTC专论产品合规服务全流程指南:MoCRA设施注册、产品列名与FDA申报要求详解

2024年7月1日起美国MoCRA法案要求所有出口美国化妆品完成设施注册和产品列名,OTC专论产品须在上市后5天内完成企业注册。本文系统梳理美国化妆品法规背景、豁免条件、工厂注册与产品列名时限要求、OTC专论产品合规流程及FDA收费标准,帮助化妆品企业高效完成美国市场准入。

欧盟拟大幅调整化妆品原料监管:CBD、BHA纳入限用,前列腺素及染发剂拟全面禁用

2026年7月欧盟通过WTO发布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拟将二苯甲酮-1/2、前列腺素类似物、碱性棕16、碱性蓝99及含汞防腐剂列入禁用清单,CBD限用0.19%、BHA限用0.07%,丁基羟苯酯儿童产品限量收紧,纳米羟基磷灰石浓度上调,出口欧盟企业需在过渡期内完成配方调整。

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新增多项CMR物质禁用规定

2026年1月欧盟委员会通过(EU)2026/78号条例(Omnibus VIII),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新增15种CMR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至禁用清单,并对水杨酸己酯、银粉、邻苯基苯酚等限用物质的使用条件进行调整。新规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且无过渡期,含禁用物质的产品须在截止日前全部退市,出口欧盟的中国化妆品企业需紧急核查配方合规性。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