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规:化妆品原料用新化学物质须办环境登记
2026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令第12号同时废止。办法将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的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简易、形式三级,并明确化妆品成品豁免,但作为化妆品原料或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须在生产、进口前取得登记证;境外企业须由境内主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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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令第12号同时废止。办法将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的环境管理登记分为常规、简易、形式三级,并明确化妆品成品豁免,但作为化妆品原料或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须在生产、进口前取得登记证;境外企业须由境内主体申请。
2026年10月16日,广州市白云区白云美湾医颜国际化妆品研究院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光滑环锈伞(PHOLIOTA NAMEKO)子实体提取物(国妆原备字20260155)完成备案,来源为真菌,国产,INCI 已同步公示。这是该院4天内第2款新原料,真菌类在全部531款备案中仅占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