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我们公司根据不同产品设置不同使用期限,有的立即生产,一般是三个月,但是超过三个月复检合格,研发确定可以生产的,是否可以生产,有没有最后期限的要求?之前有做过调查问卷,存放期限,使用期限,是否可以这样划分?
这个涉及到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的问题,超过设定的三个月期限后经过复检论证合格的话,个人认为是可以生产的。但是不能再过三个月再复检合格,企业自己应该要制定相关的制度,不能反反复复无限期的复检,那样就相当于没有规定有效期了,就失去了规定使用期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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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到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的问题,超过设定的三个月期限后经过复检论证合格的话,个人认为是可以生产的。但是不能再过三个月再复检合格,企业自己应该要制定相关的制度,不能反反复复无限期的复检,那样就相当于没有规定有效期了,就失去了规定使用期限的意义。...
这个由企业自己来定,但是一般来说,不能依据半成品的检验结果。因为出厂半成品只是到了“静置陈化”工艺阶段,还没有经过灌装,在灌装过程当中很可能会出现由于灌装设备清洗不彻底或者灌装设备存在人为污染,后续还有压盖、加喷嘴等等这些过程,都可能会出现微生物和重金属等因素污染,所以采用半成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来代替成品的检验结果是有风险的。...
不可以。生产结束后清场包括清洁与消毒,生产后清场规程规定清洁后必须要消毒,下次生产前再消毒叫做生产前的前处理,如果企业认为上次结束后清场消毒不彻底或者疑似有问题,那么可以再进行消毒,这是两个过程,是两码事。...
可以的,由企业自己定。但是有一点,如果出厂检测结果出来了不符合要求,那么灌装完的这批产品都要作为不合格品单独销毁,如果结果出来时未灌装,销毁的只是半成品,但是如果结果出来时已经完成灌装,那么可能要连包装材料一起销毁,这个损失企业自己考量。...
不可以。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灌装工序的时候一定要同步完成内包材的贴标工序。...
要看检测什么项目。做感官项目可以,但要做微生物项目取样日期,检验日期和报告日期肯定是做不到同一天的。...
化妆品礼盒包装也是作为化妆品生产,应该是在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最终的组装。...
可以的,补充蒸发水的过程实际是对不影响生产质量的一种调整,需要在质量管理人员的确认下进行操作。一个产品完全按照操作规程来做,出来的成品很可能它的黏度不符合规定,或者多了或少了,那么适当的再进行配置加一些蒸发水,这是可以的,也就是在工艺上根据生产后物料平衡可以适当补充,这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工艺规程上做好规定,尤其在操作规程上,要严谨地操作,不能具有随意性。...
标注使用期限是内包装必须要求的,再小的包装比如说就是眉笔也是需要的,就像福瑞达出品的次抛剂,再小也激光打印出产品名称和有效使用期限,因为外包装都去掉了,所以说内包装必须标注产品名称和有效使用期限,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去实现。...
不可以,因为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讲易污染的和不易清洁的产品不能共用设备,目的还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交叉污染的风险问题。比如说有的染发剂它的染料具有刺激性,那么设备清理不干净就会污染护发类产品,所以说既然规定要有单独的设备,那么就必须要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