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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 Products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Certificate—Cosmetic Products) Regulations 2011

Health Products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Certificate—Cosmetic Products) Regulations 2011
新加坡 亚太 新加坡 现行有效(经修订)
内容摘要
关键词
摘要

规定化妆品制造企业向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申请GMP证书的程序、资料、费用、检查和证书管理。该证书常用于证明本地制造场所实施东盟化妆品GMP,并可支持出口市场的官方证明需求。法规并不替代化妆品上市通知、成分、标签和安全责任;制造商仍须按主法规和东盟化妆品指令保持生产质量体系。对进口产品而言,境外工厂的GMP证据按HSA和通知责任人的供应商管理要求另行准备。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新加坡
Jurisdiction (EN) Singapore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新加坡
一级分类 质量规范
二级分类 附属立法
主题范围 GMP证书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法令号 / 标准号 S 543/2011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11-09-30
实施日期 2011-10-01
法规状态 现行有效(经修订)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法规2011年发布并自2011-10-01实施;现行文本以新加坡官方数据库为准。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with approval of the Minister for Health

发布部门 (中文)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经卫生部长批准

主管机构 (EN)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主管机构 (中文)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官方来源
官方来源类型 新加坡官方法规数据库页面
官方来源域名 sso.agc.gov.sg
官方原文页面 查看
法规关系

Provides the statutory procedure for cosmetic GMP certific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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