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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Personal Care, Skincare, Make-up and Other Cosmetic Products: AICIS Obligations Personal care, skincare, make-up and other cosmetic products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 准入指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发布:2025-01-01
    AICIS 进口商注册 成分清单 报告 澳大利亚
    说明进口成品化妆品或境外原料的企业通常须先完成AICIS企业注册,并为产品中的每一种工业化学品确认其属于Listed、Exempted、Reported或Assessed等合法引入类别。即使产品已在海外批准、数量很小或为完整包装也不自动豁免。低风险类别可能触发引入前报告或事后声明,企业还需提交年度声…
  • Industrial Chemicals Categorisation Guidelines Industrial Chemicals Categorisation Guidelines
    亚太 现行有效(经更新) 准入指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发布:2024-09-24 实施:2024-09-24
    分类指南 listed exempted reported assessed
    规定工业化学品引入类别的正式技术判定方法,包括库存列名、风险带、暴露计算、危害特征、记录和报告条件。化妆品中的每一种受管工业化学品均需依该指南分类,而不是把整件产品作为单一登记对象。企业应保存检索库存、计算量与浓度、用途、危害资料和豁免依据;无法满足豁免或报告条件的成分需要申请评估。
  • 北美 现行有效(动态编纂) 成分法规
    美国 美国联邦 21 CFR Part 73 Subpart C
    色素 正面清单 眼部 唇部 规格
    规定免于FDA批次认证但获准用于化妆品的色素身份、纯度规格、允许用途和限制。免认证不等于可任意使用,每种色素仍只能用于其法规明确允许的眼部、唇部、一般或外用范围,并须符合规格。中国出口产品应按最终用途逐项核查,供应商宣称食品级或欧盟允许不能替代美国法规授权;未获准用途可导致产品因非法色素而被扣留。
  • 北美 现行有效(动态编纂) 成分法规
    美国 美国联邦 21 CFR Part 74 Subpart C
    色素认证 批号 眼部 唇部 进口扣留
    列出用于化妆品且必须经过FDA批次认证的D&C或FD&C色素,并规定身份、规格、使用部位和限制。制造商不仅要使用列入法规的色素,还须确认所购批次持有有效美国认证,且产品用途落在眼部、唇部、一般或外用授权范围内。色素违规是进口化妆品被扣留的常见原因;中国工厂应在原料放行和PIF中保存认证批次及供应链证…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您可以通过左侧宏观区域导航快速浏览特定区域的法规,也可以使用顶部搜索框按关键词搜索法规名称、国家或关键词,还可以通过高级筛选按监管市场、辖区、分类和主题范围进行精准定位。
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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