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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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跨境电商”当成统一法规豁免。平台和物流模式可能影响谁是进口商、是否需要商业进口许可以及货物如何清关,但产品一旦面向当地消费者商业供应,产品分类、标签、成分、广告和本地责任主体要求仍可能适用。 不同国家差异很大:巴西对需要注册的防晒、驱蚊等高风险产品有明确ANVISA路径;墨西哥还有NOM标签、经营通知、进口手…
建议不要先找“拉美最严国家”然后一刀切,而是先把区域框架拆开。第一步审核MERCOSUR最新禁用、限用、防腐剂、色素和UV filter技术法规,并确认巴西已通过哪些RDC国内实施;第二步按CAN Decision 833及当前成分引用规则审核哥伦比亚、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第三步单独审核墨西哥COFEPRIS适用…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会参考国际发展,但并不是欧盟法规的自动镜像。新西兰2026版Group Standard确实更新Schedules 4–8并与国际进展对齐,同时还形成了本国PFAS淘汰和Homosalate过渡期;澳大利亚AICIS则按industrial chemical introduction风险体系更新规则,…
澳新 ANZ 电商 跨境销售 阅读 1
跨境直邮改变的是物流模式,不会自动改变产品的法律属性。向澳大利亚商业进口并销售化妆品时,进口商通常仍涉及AICIS注册和industrial chemical introduction义务;如果是治疗性防晒等产品,则还需要满足TGA/ARTG要求。新西兰方面,进入当地市场的化妆品仍应符合EPA Group Standa…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虽然具体法律体系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风险:当产品宣称从“清洁、改善外观、保持皮肤良好状态”进入治疗疾病或改变生理功能时,普通化妆品路径可能不再适用。澳大利亚TGA会根据成分、使用方式和claims判断是否属于therapeutic good;新西兰则要评估是否超出Cosmetic Products Gr…
不一定。澳大利亚对防晒的治疗性监管非常明确:以UV防护为主要目的的primary sunscreen通常属于TGA监管的therapeutic sunscreen,需要进入ARTG并满足药品相关配方、制造、测试、标签和上市后责任;只有符合排除条件的部分secondary sunscreen才可能不进入治疗品体系。 新…
墨西哥普通化妆品的变更管理不是围绕一张统一“产品注册证”做修改,而是要看变化触及了哪些具体义务。配方变化首先要重新审核产品分类、禁限用成分、微生物和GMP;西班牙语Artwork变化要重新核对NOM-141;进口商变化则可能影响Aviso de Funcionamiento、标签主体信息和每票进口手续。 如果产品广告…
墨西哥《Ley General de Salud》对cosmetic的定义强调其主要用途是清洁、香氛、改变外观、保护和保持健康皮肤状态等。产品如果把自己描述为治疗疾病、康复组织或实现药理作用,就可能不再符合普通cosmetic的监管边界,并可能落入需要其他卫生授权的产品类别。 COFEPRIS近年来持续打击“prod…
墨西哥的进口监管不能用一句“化妆品都不需要进口许可”概括。COFEPRIS当前进口事务页面把化妆品与食品、补充剂等列入Products and Services类别,并列出**COFEPRIS-01-002**系列预先卫生进口许可、**COFEPRIS-01-006**卫生进口通知等不同程序。具体使用哪一条取决于货物类…
加拿大没有因为产品使用“natural”或“hypoallergenic”就自动给予特殊监管身份。Health Canada明确提醒,天然成分并不天然地比合成成分更安全;“hypoallergenic”也不能被消费者理解为绝不会发生过敏。因此企业仍要遵守Food and Drugs Act对误导性标签和广告的基本要求,…
加拿大的分类核心不仅看产品长得像什么,更看**成分、用途和宣称**。Health Canada明确区分Cosmetic、Drug和Natural Health Product:普通保湿、清洁、改善外观通常可落在化妆品范围;如果宣称预防或治疗疾病、改变身体功能,或者使用具有相应治疗用途的活性成分,就可能进入药品或天然健康…
不是。新西兰普通化妆品通常不像部分亚洲市场那样先取得一张逐产品“注册证”再销售,但这并不等于无准入要求。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自行确认产品属于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适用范围,并在进口/制造前核对禁限用成分、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标签、包装和其他EPA notic…
**结论:**韩国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区别主要在法定功效类别及其审查/报告要求。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范围,MFDS还规定其他功能类别。 如果产品只做一般清洁、保湿、美化等普通功效,可按一般化妆品管理;一旦使用功能性法定功效,就要确认配方和程序是否满足功能性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特…
先看结论:不能。通过Amazon Japan或独立站销售并不会免除日本药机法下的本地製造販売体系、进口、标签和产品分类要求。 如果商品以商业方式进入日本并面向日本消费者供应,必须确认谁是合法上市主体及其许可责任。 对中国企业而言,平台允许创建商品页面并不是日本监管机关对产品的上市许可。 若采用所谓“个人进口”模式…
**结论:**印尼防晒审核首先要按BPOM现行成分技术要求确认UV filters及最大浓度,再核对SPF/UVA测试、产品分类和标签/宣称。 SPF数字不是配方“理论计算”即可使用,防水、广谱等额外宣称也应有相应证据。 **实务上:**如果从欧盟防晒配方迁移到印尼,应重新核对PerBPOM 25/2025等现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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