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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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545 条问答,当前第 12/37 页
**结论:**仍然需要。通过Amazon EU或独立站直接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并不会取消Regulation 1223/2009对欧盟RP、PIF/CPSR、标签和CPNP的要求。 电商只是销售渠道,不能替代法定责任主体。若中国品牌没有欧盟设立主体,通常需要安排合格的欧盟RP并处理进口责任链。 **实务上:**平台…
只要配方变化可能影响安全、法定成分信息或通知数据,就应评估CPSR、PIF、CPNP和Ingredient List的联动更新。 例如新增限用物质、改变防腐体系、香精过敏原、纳米状态或显著浓度,都可能改变安全结论;即使标签成分排序未变,也可能需要更新Part A暴露或原料资料。 建议用change classifi…
Safety Gate通报意味着产品已进入欧盟市场监督风险沟通体系,品牌不能只把它当作“某国下架”。 RP应快速确认通报原因和受影响批次/国家,停止进一步供应,进行风险评估,并视情况整改标签/配方、撤市或召回,同时与主管机关协调。若问题具有系统性,还应检查其他SKU和其他成员国库存。 **实务上:**CAPA要解决…
**结论:**Serious Undesirable Effect的报告责任涉及RP和Distributor。发生SUE时,应无延误向发生该事件的成员国主管机关通报已知信息,包括严重不良反应、产品识别和已采取措施等。 企业需要统一事件接收、严重性判断、因果评估、批号调查和趋势分析,不能把消费者投诉仅作为客服退款处理。…
Distributor在欧盟并非没有法规责任。投放/供应前应以适当注意义务核查部分标签信息和语言/日期要求;在其负责期间还要确保储存运输不损害合规性,并在怀疑不合规或存在风险时采取暂停供应、通知RP/主管机关等措施。 供应链还涉及可追溯性信息保存。 经销商不应自行修改标签或营销宣称而不触发法规评估,因为某些变化甚至…
欧盟 EU GMP 生产与质量 阅读 1
先看结论:Article 8要求化妆品制造遵守GMP,并规定遵循在欧盟官方公报引用的相关协调标准可产生符合GMP的推定。ISO 22716因此非常重要,但法规并没有把“必须取得第三方ISO 22716证书”写成上市条件。 没有证书不等于可以没有GMP体系;有证书也不代表所有实际生产活动自动合规。 对中国企业而言,R…
**结论:**Article 11要求PIF自最后一批该化妆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10年。计时点不是CPNP首次通知日,也不是产品首次上市日。 PIF由Responsible Person确保在其标签地址可供主管机关方便查阅;品牌或OEM可以协助保存底层数据,但不能让RP无法取得完整档案。 **实务上:**产品停产后…
欧盟边界产品没有仅靠一个关键词就能判定的公式,要看产品的主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组成和整体呈现。治疗/预防疾病或通过药理、免疫、代谢作用恢复/纠正生理功能会指向medicinal product;医疗器械则需符合其自身定义和主要作用机制。 “healing、anti-inflammatory、treat eczema…
欧盟防晒仍属于化妆品,但UV filters必须符合Annex VI,宣称应遵守欧委会防晒产品建议和一般化妆品宣称规则。 SPF数字应由适当方法支持;UVA保护需要达到相应保护水平并采用合适标识。Sunblock、100% protection等绝对表述通常不适当,因为会暗示完全阻断紫外线。 Water resis…
欧盟 EU 小包装 小包装 阅读 1
**结论:**欧盟允许在实际不可能把某些信息直接标在容器/包装上时,借助enclosed or attached leaflet、label、tape、tag或card承载特定信息,但必须使用法规规定的指引符号/方式并确保消费者能获得信息。 这不是“空间不足就把所有字段移走”的通用豁免;RP、净含量、批号等项目仍需按…
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可以覆盖EU27。Article 19中部分信息的语言由产品投放市场的成员国法律决定,尤其是净含量、最短耐用/PAO相关提示、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消费者信息。 成分名称则按照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体系处理,不是把INCI逐国翻译。 企业应维护Country Language Matrix,并区…
先看结论:批号或可识别制造批次的reference是Article 19要求的追溯信息。原则上应出现在直接容器和包装的适用位置;对于体积过小、实务上无法标示的化妆品,法规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只标在包装上。 “小包装”不是由企业自行设一个毫升阈值,而是看实际不可行性及法规措辞。 对中国企业而言,批号必须能连接生产和分销记…
**结论:**Article 19明确要求进口到欧盟的化妆品标示原产国,因此中国制造的进口产品需要有清晰、真实的country of origin信息。 “Made in China”通常是直观表达,但企业仍要确保与实际制造事实一致,并避免与RP地址、品牌所在地混淆。RP位于法国或德国并不会改变中国制造这一原产地事实…
欧盟的30个月规则用于区分最短耐用日期和PAO。若产品最短耐用期不超过30个月,应标示日期;若超过30个月,通常使用开封后使用期限PAO,但不适用于PAO概念不相关的产品。 PAO不能凭行业习惯直接写12M或24M,应结合微生物风险、包装、使用方式和开封后稳定性确定。 日期/PAO与批号是不同功能:前者管理可安全使…
Annex I要求CPSR考虑包装材料相关信息,是因为安全结论针对的是“最终上市产品”,而配方可能与容器发生吸附、迁移、腐蚀、渗透或稳定性相互作用。 对高酒精、酸碱、精油、防晒剂或泵/软管体系,包材相容性尤其重要。供应商食品接触或材料合规声明不能自动替代化妆品实际相容性数据。 CPSR中应至少说明包装材质、相容性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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