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Great Britain的化妆品需要遵循GB现行化妆品制度,指定在英国设立的Responsible Person,并在产品投放GB市场前通过SCPN向OPSS完成通知,同时准备PIF/安全评估和合规标签。
脱欧后SCPN取代了GB市场原先使用的CPNP;欧盟CPNP记录不能自动替代GB通知。
Northern…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304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304 条问答,当前第 7/21 页
**结论:**仍然需要。通过Amazon EU或独立站直接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并不会取消Regulation 1223/2009对欧盟RP、PIF/CPSR、标签和CPNP的要求。
电商只是销售渠道,不能替代法定责任主体。若中国品牌没有欧盟设立主体,通常需要安排合格的欧盟RP并处理进口责任链。
**实务上:**平台…
Distributor在欧盟并非没有法规责任。投放/供应前应以适当注意义务核查部分标签信息和语言/日期要求;在其负责期间还要确保储存运输不损害合规性,并在怀疑不合规或存在风险时采取暂停供应、通知RP/主管机关等措施。
供应链还涉及可追溯性信息保存。
经销商不应自行修改标签或营销宣称而不触发法规评估,因为某些变化甚至…
先看结论:Article 8要求化妆品制造遵守GMP,并规定遵循在欧盟官方公报引用的相关协调标准可产生符合GMP的推定。ISO 22716因此非常重要,但法规并没有把“必须取得第三方ISO 22716证书”写成上市条件。
没有证书不等于可以没有GMP体系;有证书也不代表所有实际生产活动自动合规。
对中国企业而言,R…
欧盟边界产品没有仅靠一个关键词就能判定的公式,要看产品的主要预期用途、作用机制、组成和整体呈现。治疗/预防疾病或通过药理、免疫、代谢作用恢复/纠正生理功能会指向medicinal product;医疗器械则需符合其自身定义和主要作用机制。
“healing、anti-inflammatory、treat eczema…
**结论:**欧盟允许在实际不可能把某些信息直接标在容器/包装上时,借助enclosed or attached leaflet、label、tape、tag或card承载特定信息,但必须使用法规规定的指引符号/方式并确保消费者能获得信息。
这不是“空间不足就把所有字段移走”的通用豁免;RP、净含量、批号等项目仍需按…
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可以覆盖EU27。Article 19中部分信息的语言由产品投放市场的成员国法律决定,尤其是净含量、最短耐用/PAO相关提示、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消费者信息。
成分名称则按照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体系处理,不是把INCI逐国翻译。
企业应维护Country Language Matrix,并区…
先看结论:批号或可识别制造批次的reference是Article 19要求的追溯信息。原则上应出现在直接容器和包装的适用位置;对于体积过小、实务上无法标示的化妆品,法规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只标在包装上。
“小包装”不是由企业自行设一个毫升阈值,而是看实际不可行性及法规措辞。
对中国企业而言,批号必须能连接生产和分销记…
2026年的欧盟更新使Silver/Nano Silver相关用途需要重新按具体物质身份和Annex条件判断,不能继续把“银”“纳米银”“银盐”“银锌沸石”视为同一合规对象。
例如2026/909对Ammonium Silver Zinc Aluminium Silicate建立了特定防腐用途/产品类型和浓度条件;其…
先看结论:Regulation (EU) 2026/909一次修改了多项成分条件,包括DHHB、Triphenyl Phosphate、Aluminium、可溶性锌盐、部分香料/染发成分以及银锌沸石等。不同条目的最大浓度、产品类型和过渡日期并不完全相同。
因此不能做一个“2026/909全部从2027-01-01禁用…
**结论:**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6/78是2026年欧盟化妆品成分更新之一,涉及CMR分类变化以及相应禁限用安排。企业应以该法规对Regulation 1223/2009 Annex的实际修订条目为准,而不是只看二手“新增禁用清单”。
对中国企业最重要的是把受影响物质映射到实…
SCCS Opinion是欧盟委员会在化妆品成分科学风险评估中的重要依据,但意见本身通常不是企业可直接当作“法规许可”的最终法律文本。
委员会会基于SCCS意见及风险管理考虑,通过修订Cosmetics Regulation Annexes把限制转化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因此企业既要读Opinion中的安全结论、浓度…
欧盟配方审核应把五个Annex当作不同性质的控制清单,而不是只搜索“有没有这个INCI”。
Annex II为禁用物质;Annex III为限用物质及产品类型/浓度/警示条件;Annex IV是允许色素;Annex V是允许防腐剂;Annex VI是允许UV filters。对于色素、防腐剂和防晒剂,通常要确认是否属…
**结论:**Regulation (EU) No 655/2013的六项共同标准是:合法合规、真实性、证据支持、诚实、公平和帮助消费者作出知情决定。它们不是六句口号,而是所有标签、广告和数字传播宣称的审查框架。
例如把“符合欧盟法规”说成产品独有优势会涉及legal compliance;用原料体外数据暗示成品人体…
欧盟要求在成分表中将纳米材料成分名称后加“nano”括号标识,是为了让消费者和监管者识别其纳米形态;这与是否需要Article 16纳米材料通报是相关但不同的义务。
企业应先判断原料是否符合Cosmetics Regulation中的nanomaterial定义,并核查其是否属于已在Annex中以特定纳米形式授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