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38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38 条问答,当前第 1/3 页
多数基础测试具有较高复用价值,但必须满足“同配方、同包装、同用途、同claim”的前提。稳定性和微生物数据可以共同支持产品质量与安全;功效测试也可以作为两国营销证据的基础。但如果澳大利亚产品被分类为治疗性防晒,SPF/UVA、制造和标签证据就会进入TGA的特定要求,不能仅靠普通化妆品测试包。 新西兰方面,Group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会参考国际发展,但并不是欧盟法规的自动镜像。新西兰2026版Group Standard确实更新Schedules 4–8并与国际进展对齐,同时还形成了本国PFAS淘汰和Homosalate过渡期;澳大利亚AICIS则按industrial chemical introduction风险体系更新规则,…
不一定。澳大利亚对防晒的治疗性监管非常明确:以UV防护为主要目的的primary sunscreen通常属于TGA监管的therapeutic sunscreen,需要进入ARTG并满足药品相关配方、制造、测试、标签和上市后责任;只有符合排除条件的部分secondary sunscreen才可能不进入治疗品体系。 新…
NOM-141-SSA1/SCFI-2012仍是墨西哥预包装化妆品卫生和商业标签的核心标准。实际审核不能只看是否有西班牙语成分表,还要逐项核对产品名称/用途、净含量、责任主体或进口相关信息、原产地、批次、必要警示和使用说明,以及适用品类的特殊要求。 防晒尤其要注意NOM-141后续修改所涉及的Appendix A要求…
风险很高,因为防晒属于巴西需要注册的产品之一,注册资料中的配方不是“参考版本”。ANVISA在2026年的执法案例中已经因防晒和驱蚊产品**实际配方与授权配方不同**而采取禁止生产、销售、宣传和使用并要求召回等措施。 企业最容易出问题的场景包括:OEM临时更换UV filter供应商造成组成变化、为了稳定性微调比例但…
GSO已采用**GSO ISO 24443:2024**作为防晒UVA体外评价的区域标准之一,它提供了测定UVA-PF、critical wavelength等参数的方法。因此,采用符合该方法的报告通常有较强的区域复用价值,特别适合建立防晒产品的核心技术证据包。 但“测试方法可复用”不等于“标签结论自动通用”。ISO…
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把“当前还能卖”理解为配方长期合规。EPA在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Homosalate过渡安排:对于含**超过10% Homosalate**的化妆品,进口商和制造商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切换;供应商和零售商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最终库存还存在后续处置截止…
进入ARTG并不意味着治疗性防晒获得了“永久批准”。对Sponsor来说,真正的责任从上市开始:必须持续保证ARTG条目、实际配方、标签宣称和所持证据彼此一致。尤其是SPF、broad spectrum、water resistant等性能宣称,应有符合适用标准和TGA要求的证据支持;如果后续测试、供应商变化或产品信息…
先看结论:韩国防晒属于功能性化妆品重点类别,SPF、PA宣称与允许的UV filters、最终配方测试和MFDS程序相互关联。 不能只拿欧盟SPF报告就默认满足韩国全部要求;应确认测试方法/资料接受、UV filter合法性及审查或报告路径。 对中国企业而言,MFDS在2026年仍有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则优化动态,草…
日本防晒产品仍需先核对可使用的紫外线吸收剂/散射剂及相关标准,再以适当方法支持SPF、PA等表示。 SPF和PA不能只引用原料供应商理论值,最终产品和实际配方应有对应测试;防水等附加宣称也需证据。 标签还要满足日本全成分表示和製造販売業者等一般化妆品要求。 防晒配方迁移时还要核查色素、防腐剂等一般成分要求,不应只…
先看结论:Sunblock、Waterproof、Sweatproof等绝对化词汇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完全阻隔、完全防水或无需补涂,与ASEAN/马来西亚防晒宣称原则不符。 更合规的表述应与实际SPF/UVA及耐水测试结果一致,并清楚给出使用和补涂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SPF50+”也不是营销自由数字,需要相应测…
泰国防晒宣称需基于实际测试,并符合Thai FDA/ASEAN对SPF、UVA和防水类表述的要求。 Waterproof、Sweatproof、Sunblock等绝对词容易造成完全防护的误解,通常应使用法规/指南接受的更准确表述并有相应测试。 同时核对UV filters是否在泰国实施的正面清单和浓度条件内。 执…
**结论:**印尼防晒审核首先要按BPOM现行成分技术要求确认UV filters及最大浓度,再核对SPF/UVA测试、产品分类和标签/宣称。 SPF数字不是配方“理论计算”即可使用,防水、广谱等额外宣称也应有相应证据。 **实务上:**如果从欧盟防晒配方迁移到印尼,应重新核对PerBPOM 25/2025等现行附…
**结论:**东盟防晒宣称既要有测试支持,也要避免绝对化。SPF50+、UVA保护和water resistance需要按ASEAN相关指南/成员国要求证明;Sunblock、完全防水等容易暗示不现实的完全保护。 UV filters还要符合ACD相应正面清单及浓度条件。 对中国企业而言,上市到各国时还要检查本地语…
作为GB化妆品销售的防晒产品需要使用合法UV filters,并以适当测试支持SPF/UVA等宣称,同时避免“100% protection/sunblock”等误导性绝对表述。 英国与EU成分规则可能逐步分化,因此不能永远只查EU Annex VI。 防晒标签还应包含安全使用信息并与功效测试条件一致,防水/耐水主…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