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翊合规中心
NEW4条法规发布请查阅
点击前往法规汇编 →

注册备案资料是否要逐页盖章?

问题摘要
除政府主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资料原件外,注册备案资料应由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逐页盖章。

一、法规依据与具体说明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三(三),可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境外组织无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二、判断与资料准备

资料编制不能只满足版式要求,还应保证同一信息在申请表、研究报告、检验报告、证明文件和技术要求中前后一致。引用外部资料时,应保留完整出处和可追溯路径;扫描件、翻译件、盖章页及原始记录应能够相互对应。

三、适用边界与注意事项

发现不同资料之间存在名称、批次、单位、限度或试验条件不一致时,应在提交前查明原因并统一修正;确有合理差异的,应在相应位置主动说明,不能让审评人员自行推断。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三)
上一篇 电子资料的版式有什么基本要求? 下一篇 境外企业由授权签字人签字需要什么文件?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