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metic Hygiene and Safety Act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内容摘要
摘要
建立化妆品卫生安全全生命周期制度,规定产品定义、制造和进口管理、产品登录、产品信息档案、特定用途化妆品过渡安排、禁限用成分、动物试验限制、中文标签、制造场所和化妆品 GMP、广告、供应链记录、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抽查、召回和罚则。不同产品类别及一定规模企业的产品登录、PIF 和 GMP 义务可由主管机关分阶段公告实施,因此企业除核对本法外,还需跟踪配套办法和公告的适用日期。官方英文版本用于检索,中文文本具有优先效力。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中国台湾
Jurisdiction (EN)
Taiwan, China
辖区类型
地区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台湾地区
一级分类
基础法
二级分类
地区法律
主题范围
综合监管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中文;官方英文翻译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18-05-02
实施日期
—
法规状态
现行有效(部分义务分阶段)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页面显示2018-05-02修正日期;本法具体施行日及分阶段义务由行政机关另定。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Legislative Yuan / President
发布部门 (中文)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公布机关
主管机构 (E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and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主管机构 (中文)
卫生福利主管部门及食品药物管理机构
官方来源
法规关系
Replaced the former Statute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Hygi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