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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Republic Act No. 9711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菲律宾 亚太 东盟(ASEAN) 现行有效
内容摘要
关键词
摘要

强化并重组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原BFAD更名为FDA,扩展对包括化妆品在内的健康产品、经营场所和供应链主体的许可、检查、取样、扣押、命令和处罚权限。法律更新化妆品定义以及制造商、经销商、进口商和产品授权等关键概念,为FDA要求经营许可证和产品通知提供上位法基础。对于化妆品企业,该法需与东盟化妆品指令实施文件、电子通知程序和现行FDA许可规则配套使用。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菲律宾
Jurisdiction (EN) Philippines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东盟(ASEAN)
一级分类 修正法
二级分类 共和国法
主题范围 监管机构权限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法令号 / 标准号 Republic Act No. 9711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09-08-18
实施日期
法规状态 现行有效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法律批准日为2009-08-18;精确法定生效日在本批官方页面未单列,按批准生效口径记录并保留后续复核。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Congress of the Philippines

发布部门 (中文)

菲律宾国会

主管机构 (EN)

Philippin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主管机构 (中文)

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来源
官方来源类型 菲律宾官方法律数据库页面
官方来源域名 lawphil.net
官方原文页面 查看
法规关系

Amends Republic Act No. 3720 and renames BFAD as 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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